如今的 络红包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已成为一种时尚,于是,为了抢到红包,一些“抢红包软件”、“神器”,开始在 络上出现,一些犯罪分子就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2018年5月的一天,喜欢在 上抢红包的小陈(化名)在手机上看视频,居然看到了一款 “抢红包软件”的介绍。根据视频中放出的微信 ,小陈添加了对方的微信。
交谈中,小陈和对方在微信里谈好以988元的价格购买该抢红包软件。在支付388元的定金后,对方发过来一个二维码,小陈通过二维码下载了一个叫“大赢家助手”的软件,但是始终无法登录软件。联系后,对方要求支付600元的尾款,才让其进入。
无奈的小陈只好支付了600元的尾款,对方发给了一个密码。按照对方所发密码,他登录了该软件,可软件还是不能使用。
再联系对方,对方再次向小陈索要授权费,价格是1288元一年。急于使用该抢红包软件的小陈通过微信转给对方1288元后,发现软件还是不能使用,对方还要求小陈付2000元保证金,在小陈付完保证金后又要888元服务费。
在前后一共通过微信转给对方人民币5164元后,对方居然还要688元红包,直到这时小陈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当即 了警。
奉贤警方接到 警后立即展开调查,于2018年5月在广东省汕头市某公寓楼将犯罪嫌疑人大林和小林(化名)抓获。
经查,大林、小林先在 上发布出售抢红包软件的信息,待被害人添加微信后,告诉对方该软件的价格,在对方付完钱后,就给客户发送一个二维码。被害人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软件,安装完成后要求客户继续付钱,之后再以需要授权、需要付保证金为由继续诈骗,而抢红包软件只是一个幌子,该软件根本就没什么用,待骗到钱后再把客户的微信删除、拉黑。据警方调查,已有多人因购买所谓抢红包软件上当受骗。
犯罪嫌疑人大林、小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八十八条之规定,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该二人批准逮捕。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抢“红包”受追捧,但毕竟只是一种娱乐,为了抢红包购买“神器”,不仅容易被骗,甚至还可能让手机中病毒,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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