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化管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为更加充分地发挥代表作用,推动代表积极主动履职,辽宁省大连市制定出台了《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以清单化形式将代表履职指标细化成项、量化到人、分类计分、公开管理,最大限度激活代表履职潜能、释放履职活力、提升履职实效。

  立标准, 定准绳,管理“可量化”。出台的履职管理办法按照“可量化、好检验、能落地”的原则,对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闭会期间的履职从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提出要求。从出席会议、闭会期间活动、请销假、履职学习、联系人民群众、提出议案建议、参加小组活动等8个方面明确了代表履职的形式和内容。采取正向激励与反向鞭策相结合的形式,从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保密、廉洁自律、审议 告、提出建议、参与监督、列席常委会会议、联系群众、业务学习、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接受选举单位监督12个方面设置履职分数,对代表履职情况开展量化积分考评。为了鼓励代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积分采取“百分制+附加分”评分模式。代表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奖项,分别加5分、4分、3分;代表被评为“市人民好代表”,加5分;代表的议案建议被评为“市优秀议案”“市优秀建议”,领衔代表分别加4分、3分,使代表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最大限度得到发挥。为了进一步扩大激励范围,代表履职坚持以年度为考核单位,实行成果累计,积分跨年清零,让每名人大代表在新的年度都能够站在同一起跑线重新奔跑。

  讲方法,重实效,成果“看得见”。为了真正让量化考评成为评价代表履职的“测评器”、监督代表履职的“监测器”和提升代表履职实效的“助推器”,办法在考评结果运用上明确了“三个挂钩”:“与年终考评挂钩”,履职考核积分80分以上为优秀,60分—7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考评成绩计入代表个人履职档案,并向代表个人和所在单位进行通 ;“与评先评优挂钩”,市人大常委会依据代表履职情况,依次组织开展“人民好代表”“人民代表好建议”“优秀代表小组”“最美代表联络站”推选,用正向激励形式,引导代表争做人民满意的代言人、履行职责的明白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公益事业的热心人;“与推荐连选代表候选人挂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届末量化考评总体情况确定并建议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推荐连任代表人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依据日常量化考评成绩,向市委组织部门推荐了172名代表作为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人员全部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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