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2月29日,华媒康讯公司一直与金蝶医疗联系,提请对方自行将”金蝶医疗”文从公司自有微信平台及官 上予以删除,但未得到金蝶医疗的积极、合法回应。
华媒康讯公司特聘请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刘晓宇律师对此事进行了法律分析,向金蝶医疗发出《律师函》,望金蝶医疗能尽快按照《律师函》所提之要求及时予以改正,以尊重法律,尊重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更好地维护企业的 会责任形象。华媒康讯将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以维护权利。
北京华媒康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8日
附:律师函
附:金蝶医疗侵权文章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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