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使用若干注意事项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电子税务局使用若干注意事项的说明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给您提供稳定、便捷、高效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体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于电子税务局登录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说明。

一、登录方面

不同于普通电商 购平台单纯购、销、存业务,电子税务局已上线220余项业务、400余项功能,承载近千张不同表单的不同运算与数据处理,关联发票系统、实名系统、电子档案系统等多个辅助支撑系统,因此对硬件设备、 络环境、浏览器配置要求较高。若您无法正常登录使用,请先排查您的电脑硬件配置和本地 络环境是否满足电子税务局的运行要求。具体如下:

(一)硬件配置要求

为了提升您的操作体验感,请您按照“建议配置”的要求配置登录电子税务局的电脑。

1.操作系统配置

最低配置:Windows7(专业版)64位操作系统、Windows7(家庭版)64位操作系统。

建议配置:Windows10(专业版)64位操作系统。

2.浏览器配置

最低配置:IE浏览器(版本不低于IE8),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全版本通用),谷歌浏览器(全版本通用)。

建议配置:IE11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3.硬件配置

(二) 络配置要求

硬件配置满足要求后,请检查您的本地 络环境是否稳定且满足正常访问电子税务局的要求,即当前 络是否存在丢包、抖动、时延的情况,确保您的 络丢包小于3%、抖动小于50ms、时延小于100ms。具体检测方式如下:

通过 络运营商工作人员测试或者访问此 站进行测试https://www.speedtest.cn/

(三)浏览器缓存清理

硬件配置和 络环境均满足配置要求后,请您清理当前浏览器的缓存,特别是每月征期初定时清理一次后再申 。

1. 谷歌浏览器清理缓存的步骤

2.360浏览器清理缓存的步骤

3.IE浏览器清理缓存的步骤

以上步骤完成后,如果仍存在电子税务局访问卡顿、数据保存失败、页面 错等现象,请您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税费协同热线(点击查看全区税费协同工作服务专线)或者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处理。

(四)登录使用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双因子认证”机制

“双因子认证”机制是指您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时需要验证两次,之所以验证两次是为了让企业法人通过动态密码方式,防止没有得到授权的人员随意处理税务事项,在保护法人财产和信息安全的同时,也让广大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办理涉税事宜更放心、更安心。

为了便于您快速登录,请您牢记注册时设定的密码和绑定办税人员的手机 码等相关信息。后续税务机关将会开发上线使用内蒙古电子税务局APP扫码登录等其他便捷化的登录方式。

2.关于“扫脸认证”机制

“扫脸认证”机制是指您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业务时需要使用内蒙古税务APP扫码进行人脸认证,这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实名办税工作要求实施的认证措施,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窃取您的信息后进行非法活动。

3.关于“系统卡顿”现象

络就好比公路,国家路 建设快速发展,但在节假日高峰时段,由于出行量暴增,依然会形成道路拥堵。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的人多了,同样出现拥堵卡顿现象。税务机关很重视大家的体验感,所以一直在优化现有系统,逐步进行云化,不断提高服务器处理能力,让 路越来越通畅。现阶段,建议您选择“错峰出行”,这样能够避免业务高峰带来的 络卡顿。

4.关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登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制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3 )等相关文件要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与被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后使用“代理业务”的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并进行办税缴费代理服务。

5.关于新注册企业用户登录

新注册电子税务局的企业用户在首次登录时,请选择“普通登录”方式,后续登录时可自由选择“普通登录”或“快捷登录”方式等。

二、功能方面

(一)关于待申 信息的获取

电子税务局系统每月初会自动生成本月的待申 业务信息,具体信息显示在首页下方“我的待办”功能中,您在办理完每条待办后返回首页时,请点击“我的待办”右侧的“同步数据”按钮刷新待办业务的状态,当所有的待办信息状态均显示为“已缴款”或“无需缴款”或“已 送”时,则表明您本月的待申 业务全部办理完毕。

(二)关于税费缴纳异常的处理

若您在税费缴纳过程中遇到无法成功扣款的情况,请您在申 当天或者第二天使用电子税务局“缴款异常处理”功能或者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税费协同热线进行处理(点击查看全区税费协同工作服务专线)。

(三)关于办税进度的查询

(四)关于税务电子文书的接收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 )文件要求,为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电子板式税务文书到达特定系统受送达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您可以从“电子文书中心”功能中查看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电子文书。

(五)关于修改密码的使用

企业和自然人用户修改密码后,当手机收到新密码短信时,请您关闭浏览器并等待30秒后重新打开浏览器登录。

(六)关于同步权限数据的使用

如果您的企业性质或者税费种认定信息发生变更,例如您在季中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进入电子税务局发现没有一般纳税人申 表单时,请您点击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的“纳税人名称”,再点击“同步权限数据”按钮同步权限数据后即可正常使用。

(七)关于系统功能的调整

此外,每次更新后相关功能的 表模版也会实时调整,因此您在使用 表导入功能时请先下载最新的 表模版,按照模版格式要求填写完毕后再上传导入。

(八)关于操作指南的获取

三、办理渠道

四、问题反馈与处理

您在使用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均可以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税费协同热线(点击查看全区税费协同工作服务专线)或者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3月16日

内蒙古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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