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 盐城9月18日电(通讯员王杰)自学 络技术知识,利用软件控制正规 站,植入客户非法广告,以此获取非法利益。日前,经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只有小学文化的赵某某,自小便对 络技术非常感兴趣,对“黑客”充满向往。辍学后,他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自学 络技术知识上。经过多年自学,赵某某掌握了不少技术,便萌生了付诸行动的想法。
2012年,赵某某因侵入某市公务员 名 站,获取考生个人信息并卖给培训机构,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出狱后,赵某某依旧没有放弃 络技术的学习和使用,并将目光转向了国外的 站。自以为入侵国外 站不算违法的赵某某,自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使用技术手段寻找境外 站漏洞,通过挂“木马”程序等方式在境外 站后台生成webshell链接(即 站后台登录管理权限)并卖给他人利用挂链接、打广告,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利27万余元。
2021年9月,经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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