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议上发言或与客户团队成员交谈时,我会经常要求观众举手示意他们是否具备了“专注可行的态度”。几乎每一个人都举手了。但讽刺的是,具有一个专注可行的态度和表现出具备专注可行的态度是两码事。我们将其称为采用“专注可行的管理方法”。
120VC从事项目管理业务,受雇于我们的客户,我们为其规划、执行和完成项目。因此,120VC必须成为一个注重结果的、专注可行的企业。我们的管理方法、思维过程和沟通应始终以可以做什么为基础,而不是不能什么,因为我们的管理办法是领先全球的项目管理技术。
换句话说,很多在我的演讲上举手表示自己具备了专注可行态度的人,实际上在工作场所中并没能做到这一点。我曾参加的大多数客户会议在召开的时候,没有列出未来的发展方向,而且小组成员立即开始分享他们对完成工作可能遭遇的众多障碍的担忧或理解。这种会议就像是在玩—场“让我们找出所有可能导致这个管理方法失败的办法!”的游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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