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女孩用身体换旅行假新闻背后的法律思考

近日,一名自称“95后萌妹”的女 友,在 络上发布《用身体旅行:95后萌妹向全国征集各地临时男友陪游啦!》一帖,公开宣布了自己“0元游中国”的计划:面向 友展开“临时男友”的征集。帖子发出后,短时间内便引来大量CBD白领的围观和评论。大部分人认为她的所作所为是“不劳而获、道德缺失”并对该女子的安全表示担忧,但也有白领认为,“旅泡”也算是一种生活方式,旁人干涉不了。然而这条 会新闻疑点重重,已被初步证实为某 交软件涉嫌色情营销的假新闻炒作。

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 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单从这个定义来看,如果这位女孩真以身体换取旅游所需的物质需要,那么有涉嫌卖淫的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我国刑法也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构成犯罪的,规定了相应的处罚。但对于卖淫、嫖娼的行为,不在刑法处罚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不构成犯罪。

碧翰烽1 在其微博中指出,在这份言辞露骨的“身体换旅行计划”招募帖中,该女 友称,之所以想通过“临时男友”的方式旅行,是因为自己“没有收入”却又“不想在旅行中吃苦”。她写道,每到一个城市,她都会招募一名当地男 友作为“临时男友”,“男友”负责承担当日游玩和食宿的所有费用,作为回 ,女子则会与“男友”一同“白天游山玩水,晚上花前月下”。“临时男友”的标准还不低:“1.75米以上,30岁以下,经济宽裕、出手大方”。据称,这名95后女 友靠着“临时男友”的“帮助”,已经完成苏州、无锡、南京站的旅行。

对于这样一种“身体换旅行”的方式,显然会引来极大的争议,因为这里面已经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甚至已经可能触及到道德与法律的底线。首先,需要弄清楚95后女 友的“回 ”问题。主要是两件事:一件是白天游山玩水;另一件是晚上花前月下。这里面就比较丰富和联想了,尤其是在晚上的花前月下,是什么样的内容,有可能突破到什么程度。假如存在“性行为”的话,会不会涉及法律的问题,也就是会不会涉及到卖淫的问题,毕竟这里面涉及到交易,并不是一种正常的情感交往。其次,这是一种公开招募的方式,以赤裸裸的身体作为诱惑,就是一种公开的交易。而所谓的临时男友不过是一种说法而已。最后,这是不是又是一种赤裸裸的恶俗炒作。这些年来,一些人通过这种恶俗的炒作,迅速爆红。比如之前的干露露等。那么在当前文艺整风的情况下,能不能给这种人提供市场,也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也就是说, 络应不应该给她提供平台,让其充分展示所谓的“身体换旅行”计划,使得这种至少有违道德的方式大行其道,以造成极坏的 会影响。

帝国良民则发文称,生活方式多种多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这当然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违背公序良俗或涉嫌违法的生活方式就是问题生活方式,比如卖淫嫖娼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也不影响他人自由,同样旁人干涉不了,但并不意味着这种生活方式健康合法,至少在目前现行的中国法律框架内、在中国 会普遍认知和接受的 会道德范畴内,这属于典型的问题生活方式。那么所谓95后女子“用身体换全国游” 且每到一地就在 上征临时男友,这要么是贪图享受、不劳而获,要么就是变相招嫖卖淫,异曲同工而已。某些思想前卫新潮的人口口声声“也算一种生活方式、旁人干涉不了”,其实自己都不知所谓,以为新玩艺就是时尚、就是合理,其实凸显出浅薄无知。

我们国家对于限制以身体为交易的行为,即对卖淫的管理是非罪的但是不合规。即卖淫行为违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条款,而只有组织卖淫或者聚众淫乱才入刑,才是入罪的行为。在这个问题中,尤其是随着现代 交工具的出现,各种招嫖的手段也开始层出不穷。比如 友们能够轻松通过各种聊天工具进行交易,比如微信支付等等。而这样的交易手段又变得极其隐蔽,从而顺便完成卖淫和嫖娼的过程。这对于治安管理来说无疑就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和讽刺。如果按照以往的规定,这样的卖淫嫖娼行为也应该纳入管理的范畴,但是由于成本太低,管理的成本太高,很多行为都逃之夭夭。而如果继续沿用这样的法律条款,那么,只有对那样在阳光之下的行为能够起到震慑作用。当然,这样的震慑也是微乎其微的。对于那些卖淫的人来说,不过就是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当然,对于薛蛮子和黄海波这样的名人例外,或者能够劳动教育半年的时间。而这样的威慑毕竟太小,而是否可以考虑身体权利的回归才成为一种根本。因为卖淫嫖娼这事毕竟对于整个 会的危害并不太大,除非是故意传播性病。而这也就是“身体换旅行”的炒作本身带来的思考,尽管这是炒作,也是假新闻,但也有真的思考在里面。

对于涉不涉嫌色情的问题,某律师表示,尽管在此事件中涉及到性关系,但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能因此就断定这是卖淫嫖娼。的确,从公安机关侦察办案的角度来看,要断定是卖淫嫖娼,证据固定确实有点难度,但这种行为不能排除变相卖淫嫖娼的嫌疑。值得注意的是,该帖子发出后不久,@传媒大观察迅速作出回应,称“已经初步证实这依然为某 交软件涉嫌色情营销假新闻炒作”,并称,“正在搜集更多证据向公安机关及互联 管理部门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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