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事关2023年高考 名

10月19日,黄山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高考 名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3年

全市高考 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市直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

高考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既是国计也是民生,承载着选人育人的重大使命,寄托着学生及家长的热切期盼。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函〔2022〕10 )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上 名操作规范>的通知》(皖招考〔2022〕38 ),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政策文件执行到位、工作步调上下一致、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 名工作事项

(一) 名时间

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 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 上 名时段为2022年10月26日至30日

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 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2年10月31日17:00。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所有模块 名考试费实行 上缴费。考生在基本信息填 完成后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 页上的二维码直接缴费,或通过 上银行在线缴费,为减少聚集,不再支持柜面缴费。缴费的考生务必在第二天10:00后再次登陆 上 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确认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切勿重复缴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 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在 上填 名基本信息的同时,还须选择是否申请残疾便利、是否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及参加考试模块、是否申 政策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以及欲 考的 考类别等。所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 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名流程见附件1)

(二) 名条件及办法

2023年高考 名条件严格按照省考试院文件执行,具体办法和要求如下:

1.符合 名条件,申请 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区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名。

2.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 名手续;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 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学校 名,具体 名点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6.选 艺术、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 名,其中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 名。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 名时间另文通知。选 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 志愿时可以兼 文史或理工类;选 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 志愿时也不能兼 艺术或体育类。

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 名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相关 名条件及专业课省统考对应合格模块等要求。

7.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 普通高考(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8.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 )执行。残疾考生 名流程同其他考生,除提供 名必需的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外,还须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并在 上填 信息时录入残疾证 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在 名时同时填 《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体检结束、各部门会商完毕后由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 名管理后台拍摄上传。

(三)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申

2023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 与 名信息 上填 同时进行。申 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 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 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考加分申 及诚信承诺书》。

2023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 )执行;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2023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如有变化,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待。享受政策优待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 。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四) 名信息采集

1.考生 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由各 名点具体组织实施。 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 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 名信息并签字。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 名信息确认表》由 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市、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 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4.考生 名信息 上填 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上 信息统一编排考生 。 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 ,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5.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 名信息系统。

(五) 名资格审查

考生 上填 结束后,各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人员对 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 名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一致性;考生学籍、户籍情况; 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 考条件;申请高考加分考生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加分资格;申请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考生材料是否完整等。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主动联系公安、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确保考生 名信息准确,专项计划、高考加分、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等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六) 名资格公示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资格复审完成后须对所有 考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考生 、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学籍中学等信息,公示名单信息通过 名管理后台获取。

公示名单须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 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 名点(或考生所在中学)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3年年底。 名点(或考生所在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保留至2023年8月底。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公示考生资格的同时,须公布举 电话、举 电子邮箱等举 途径,同时公布省考试院举 电话、邮箱,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 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七)各类信息上 时间点

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各类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和确认工作。2023年1月10日前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资格复审。(具体工作时间要求详见附件7)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考事关 会公平公正,事关 会和谐稳定。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 名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要加强对高考 名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高考 名工作人员和广大考生的宣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解决措施。要强化高考 名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管理,确保高考 名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实施。

(二)加强疫情防控。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散发病例,疫情外溢风险增大。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和 名点学校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 名点)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高考 名期间疫情防控管理。高考 名前,考生尽量不要离开 名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也应返回 名所在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考生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各 名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 名场地消毒、考生体温检测登记、安全防护、异常情况处置和 名现场引导等工作,确保 名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和 名点学校应根据 名工作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配置符合信息采集及数据处理要求的计算机、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摄像头及高拍仪等设备(见附件2),安排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 名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认真落实 组织、考生信息确认及其他各 名环节的相关要求。

(七)加强自查复核。各 名点学校、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在 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 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公示。各 名点学校于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 结果,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2月31日前完成复查并形成书面 告上 市教育考试院,书面 告须包含本地 名情况、 名组织情况、资格审查办法及结果、问题建议等内容。各 名点学校、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后须按规定公示取得高考 考资格考生名单。

(八)加强收费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 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 )核定的收费标准,体检费由体检机构按规定收取,其它代办费的收取要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不得强行收取。各 名点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并在醒目位置公布省考试院举 电话(0551-63609561)和邮箱(jiancha@ahedu.gov.cn)。

市教育考试院将对各区县及 名点学校高考 名的组织、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现场随机督查。

附件:1.普通高校招生 名流程图

2. 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建议配置标准

3.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

4.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技术要点

5.普通高校招生考生 名基本信息 上填 预填表

6.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 名信息表(样表)

7.普通高校招生 名工作时间表

8.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考生诚信承诺书

9.考生 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

10.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黄山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8日

来 源:黄山市教育考试院

新闻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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