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数字化思维 为科技赋能自我监督打开智慧之门

伴随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重要生产因素。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如何运用好大数据意识、大数据思维来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来进行自我革命、自我监督,成为了一项重要研究课题。近日,经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案件管理、信息技术等部门的共同推动,高检院研发的律师代理检察案件动态分析监测软件已正式上线。依托该平台,将有效防控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持续推动构建“亲”“清”良性检律互动关系。

大数据可以运用在检察工作方方面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 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 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 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从“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 制度到律师代理检察案件动态分析监测平台,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坚持科技强检理念,运用数字化思维,持续推动智慧检务建设,为本院科技赋能自我监督打开智慧之门。

2022.1.27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22年1月15日
下一篇 2022年1月15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