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三地又一项支持大湾区建设的金融创新举措——“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昨日正式发布,拉开了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购买理财产品的序幕。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跨境理财通”业务包含“北向通”和“南向通”。简单来说,港澳投资者和大湾区内地投资者可通过当地银行跨境购买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提升中间业务收入, 大湾区银行迎来新机遇
事实上,“跨境理财通”是继股票通、债券通后内地资本账户开放的又一次重大发展,作为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必将对大湾区跨境财富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对内地商业银行来说,这是业务发展的新机遇。理财产品客源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增加,这将提升银行的财富管理水平和中间业务收入。”王丹认为,对港澳银行来说,本次细则的出台,机遇和挑战并存。细则的一大亮点是允许采用远程方式为港澳居民开立内地银行结算账户,这大大简化了跨境理财通的开户流程,便利了港澳银行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但细则同时提出诸多与港澳银行相关的监管要求,港澳银行在内地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内地的法律法规。
筹备就绪,大湾区银行争饮头啖汤
对大湾区居民来说,跨境理财通将拓宽资产配置渠道,在股票和基金之外还可以进一步投资香港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和方式均能实现多元化。
加大投资者保护,护航跨境理财通
“跨境理财通”正式启动,涉及投资者保护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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