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三减半!两部门发文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

据财政部 站5月22日消息,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简称“68 文”),宣布自2018年12月31日计算优惠期,前两年免征,随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业界称之为“两免三减半”)。财政部这一举措,是5月8日国常会明确延续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优惠措施表态之后的具体落实,是对国内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的又一重大利好。

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是支撑经济 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其发展关系到我国从消费大国走向产业强国的发展进程。目前中国芯片距离世界先进水平可能还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但随着5G时代来临,中国很有可能在新领域实现新突破。真正要摆脱现在这种受制于进口芯片的局面,芯片的国产化是势在必行的,这也是政策支持的重点之一。

一、68 文是原有政策的延续

中财华路商学院常务副院长赵璐指出,早在2011年,国务院就印发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当时明确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

2018年以后这一政策会否延续,市场各方一直有些担忧。“68 文的发布让企业心中的石头落了地,这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是利好。此举明确了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扫清疑虑、提振信心。” 赵璐指出。

银行系统软件提供商长亮科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旗下多家子公司享受这个优惠,68 文是原有政策的延续,不会对现有业务造成影响,但对于新设立的软件公司会有正面影响。

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所得税优惠可期

值得注意的是,68 文并未提及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据介绍,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一刀切地实行“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不同,面向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分类较细,有的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有的则享受“五免五减半”的优惠。

2018年3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曾单独就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发布过通知,明确了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则享受“五免五减半”优惠。

但是,对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以及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仅明确了“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并未明确2018年以后优惠政策会否延续。

“当前国家正在推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集成电路生产是国家大力支持的领域,此类企业享受的所得税优惠大概率会延续,甚至有可能降低门槛惠及更多企业。”赵璐认为。

按照产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出台的政策是一项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的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激活市场活力。税务专家表示,此举明确了国家政策导向,将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也有利于激活市场活力、扫清市场疑虑、提振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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