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杠杆股票配资犹在
一家配资公司宣传的“主营业务”
配资公司具体做法是:首先,以自有资金作为劣后资金,通过成立产品向银行1:1融资;其次,进一步通过信托产品向信托1:0.85融资,最终杠杆比例达1:3.7。配资公司向客户进行配资时,杠杆最高可以达到1:4。
为保证配资额度的充裕,该公司在配资资金即将用尽时,会按前述杠杆比例继续向银行和信托融资,基本上每周都会发行新的信托产品。该公司去年配资总额超过70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场外违规配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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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实现穿透式监管,大量违规资金对资本市场秩序可能造成较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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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了市场的脆弱性,一旦市场走弱,将面临较大范围的平仓,加剧了市场下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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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违规配资逃避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子账户的具体交易无法获知,已经严重违反证监会规定,因此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任何机构不得通过 上证券交易接口为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场外配资活动、非法证券业务提供便利。
穿仓风险不可忽视
中国证券 (ID:xhszzb)根据配资公司的预警线和平仓线计算,若客户以4倍杠杆满仓购买股票,总市值下跌约8%即达预警线,总市值下跌约10%即达平仓线,风险极高。
为了确保出借资金的安全,配资公司对客户买入的股票品种和比例做出了明确限定,并对客户账户资金情况做实时监控以避免穿仓。譬如,购买品种上,客户不得购买ST股票和权证等具有资金杠杆作用的产品和上市首日的新股,单只股票持仓比例也做出看似严格的限制。此外,配资公司还设定了严格的预警线和平仓线,杠杆倍数越高,预警线越苛刻。但即便这样,仍有穿仓情况出现。
“此前有客户高杠杆配资,到达预警线后沟通同意追加保证金,但后期保证金迟迟未能到位,同时没有取得联系。在下跌过程中,我们也不敢贸然平仓,导致客户自有资金亏光,最终穿仓”。
信托研究人士表示,违规配资风险巨大,监管历来重视违规股票配资的监督管理,但也存在较大困难:
其一,从投资者与配资公司的角度来看,在高杠杆配资诱惑下,其违规配资冲动较强,对股市下跌将面临的强行平仓、资金亏损等风险预计不足;
该信托研究人士表示,采用场外高杠杆配资进行投资,市场的轻微波动有可能引发平仓导致剧烈下跌风险,当市场行情持续下降,不排除有投资者接机恶意压低股价,造成操纵市场的局面出现,引发人们抛售的恐慌,不利于防止内幕交易。而且场外配资存在政策风险,在签订配资合同时,通常并不是以配资公司的名义签订的,而是以公司负责人或其亲友的个人名义签订,这样便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配资公司只是充当中介和借贷担保方的角色,并不涉及整个资金和账户出借的过程,这样便成功绕过了相关法律和法规的限制,投资人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伞形配资或成监管难点
具体来说,配资公司为每个信托计划产品都开辟了一个母账户,并在配资公司内部通过自有软件开伞,使资金能够供多个客户使用,客户交易时需用配资公司的软件和子账户。
配资公司信誓旦旦保证:
“个人配资渠道,交易用的是个人账户,很容易被监管。通过信托账户实施配资,监管时只能看到母账户交易情况,子账户的具体交易无法获知,因此更加安全。而且信托公司和券商也无法获知子账户的交易情况。我们的交易量比较大,当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时,券商也会努力帮我们解决。”
伞形配资过度加杠杆运作模式加剧了市场运行风险,在市场出现“黑天鹅事件”时,会加剧股价螺旋下跌等风险。其次,伞形配资由于不能确定股份与交易者身份信息的对应关系,表面的持股信息及变化披露均是总账户的汇总数据,既无法判断产品的实际控制人,也不能明确分辨具体的交易者和股份变化情况,这对穿透式监管监管构成极大挑战。此外,其中可能存在账户虚开和滥用的风险。譬如,在同一证券主账户下二级子账户的开立、交易、清算等功能,甚至可以开设非实名的虚拟账户,伞形配资业务模式面临非法利用他人账户、非法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等法律风险。
另有信托研究员表示,监管部门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情况通 会上明确提出券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等活动,不得为场外股票配资、伞形信托提供数据端口等服务或便利。
对券商而言,应该肩负一定的核查义务,对伞形账户的分仓权限进行授权登记,应跟踪至每一个使用人的真实信息和账 ,并在券商系统中留档备案。此外,还应根据监管要求以契约方式施予投资者适当性、杠杆比例、标的证券范围、信息披露等限制或要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券商有权依契约限制或终止其分仓系统接入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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