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贵又难用!”这是上海青浦居民陈正康对共享充电宝的评价。
“我记得共享充电宝刚出现时,花个五毛钱、一元钱就能充一两小时。现在‘起充价’就要三四元,有的充电速度还特别慢,租借时扫码跳出一大堆广告。”陈正康说,现在他出门尽量自带充电宝,“随处可见的共享充电宝,实在让人‘高攀不起’”。
这不是陈正康一个人的心声。最近一段时间,共享充电宝被冠上“价格刺客”的名头多次冲上热搜。
价格上涨充电慢归还难
扫码前后收费标准不一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曾发公告以遏制共享消费领域涨价,整改后共享充电宝的平均租借价格为2.2元至3.3元/小时,而热门景点、商业区、车站的价格大多高于均价。
用共享充电宝充几次电的费用可以买个充电宝了,这样的价格真的合理吗?很多消费者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共享充电宝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企业享有自主定价权,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和供求情况适当调整价格,包括根据运营成本适当涨价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还是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公平合理的价格,做到明码标价,不能哄抬价格或者串通涨价,否则同样要受到价格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制。”陈音江说,比如共享充电宝企业相互串通,人为操纵市场价格;或者故意散布涨价信息来哄抬价格,导致共享充电宝市场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等。
关于集体涨价是否涉嫌垄断的问题,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唐薇说,这得由相关部门来认定,一般而言,是否构成垄断要看共享充电宝的运营商是否有形成统一的垄断协议、利用市场支配地位集中联合起来限制价格等行为。
“有一次,我借共享充电宝充了没多久发觉充电宝早就没电了,等我还的时候却发现一直在计费,咨询客服被告知借了就是计时付费。”旁边一位受访群众抱怨道。
陈音江说:“消费者花钱购买租借充电宝服务,充电宝运营企业就应该确保充电宝的正常使用和正常归还。如果是企业的问题导致消费者不能正常使用或者不能正常归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增加的费用就不能由消费者承担;如果企业通过用户协议等格式条款规定类似费用应该由消费者承担,显然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减轻或免除了企业自身的责任,属于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这对消费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弹窗霸屏推送虚假广告
诱导消费收集隐私信息
这些弹窗广告中,诱导消费、虚假中奖、收集个人信息等行为数不胜数。
“付29.9元充值百元话费。”在租借某款充电宝时,安徽合肥居民李鑫看到页面弹出这样一条广告。
“我以为是充29.9元话费到账100元,结果付款后却要求下载某App。在该平台上并非29.9元充值100元话费,而是获得5元、10元的话费券,总价值30元。每充值100元话费可使用5元话费券,200元可使用10元。”李鑫气愤地说,这摆明着就是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输入手机 ,免费领最高100万保额的交通意外险!”来自江苏泰州的徐力今年7月在使用共享充电宝时,收到了这样一条广告推送。
今年9月30日施行的《互联 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了“弹窗推送广告信息的,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不得以弹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现恶意引流跳转的第三方链接、二维码等信息”的要求。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根据广告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等规定,共享充电宝的许多弹窗广告并不合理,涉嫌非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违规违法行为。
制定公平合理收费规则
加强监管推动合规经营
据有关研究机构统计,中国共享充电宝使用人数预计将由2017年的0.92亿人提升至2025年的7.55亿人,年均增速在16.93%。
一方面是消费者对随时随地的充电需求愈发旺盛,一方面是共享充电宝行业目前的各种乱象。如何解决问题,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共享充电宝的确为广大用户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由于各种原因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影响了行业服务质量,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经营者、监管者、消费者等各方参与、共管共治。
首先,包括共享充电宝企业、代理商、 点等在内的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主体责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代价谋取商业利益。对充电价格、计费模式、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要明确标注,做到公开透明,计费准确,不能任意限制消费者权利、转嫁责任风险;在 点或软件界面明示消费者申诉反馈渠道,提高消费者纠纷解决效率;合理规划经营模式,优化线下机器布局,便利消费者借用归还;健全完善 络技术支撑,切实提供可靠安全的租赁服务。
其次,作为监管部门,应当督促共享充电宝经营者落实相关义务和责任,对违法侵权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甚至处罚,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 ,对消费风险予以披露和提示。
在陈音江看来,消费者把钱交给了充电宝运营企业,运营企业就有责任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完备的充电宝租借服务。至于渠道商和代理商的合作畅通问题,完全属于企业内部经营问题,运营企业应该通过内部协议和内部管理等手段,确保合作顺畅,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产品。
“充电宝运营企业应该完善内部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消费体验,同时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规则,畅通售后服务渠道,让消费者获得质价相符的充电宝租借服务,行业才能获得良性发展。”陈音江说。
唐薇建议,针对使用共享充电宝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知名的服务商,在使用前仔细查阅价格及归还场地等信息。对于责任区分不明确的情况,应当及时以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进行证据保全。当客服人员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投诉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以便维权。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