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检察院 天台检察供图
图为: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检察院 天台检察供图
没想到好心却被套路了。时隔一个月左右,杨某又以“帮忙刷人气”为由,借用好朋友姜某的手机。“她说她妹妹在做一个购物 站,需要新客户帮忙刷一刷人气,需要下载一个软件。”姜某嫌麻烦,就让她自己操作。
随后,杨某又说购物 站需要绑定支付宝和微信才能购物,好心的姜某就这样被套路了。过了十来天,一条手机短信揭开了真相,姜某这才发现自己莫名其妙“被贷款”了13万元,并全数被转到杨某的账户中。
姜某这才知道这哪是真的购物,而是打着购物刷人气的幌子,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在手机上申请了贷款。事后,杨某才归还了6万余元。
“随着互联 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手机里包含着我们所有的信息安全资料。所以,在把手机交给别人的同时,意味着把大量的个人信息也交出去了,稍有不慎就可能面临财产损失。”检察官提醒,使用手机的时候要注意做好安全防范,不要轻易将手机密码锁以及支付密码告诉别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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