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对湖北省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的适用3%预征率的增值税目减按1%征收。随后,税务总局公布了相关实施细则,山东省税务局也在3月1日开始组织实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工作。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暂不预征个人所得税;对其他地区的上述纳税人统一按代开发票金额的0.5%预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红利,开票先行”。对于这项优惠政策,山东省税务局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细化方案,升级税控开票系统,将增值税发票开票税率从3%调整为1%,保证纳税人“开好票”,切实享受税收优惠。自3月1日起,山东省税务局将组织实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工作。
纳税人在3月份开票前,联 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按照提示进行升级操作,升级之后,核实开票软件版本 。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为V2.3.10.200228;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为V2.0.3520200228。升级完成后,不管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在发票填开界面都可以选择“1%”税率开具。
另外,在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税控设备解锁方式继续由申 比对通过后解锁,调整为增值税发票汇总数据上传后解锁,在此一并提醒。
疫情期间,除了增值税税率下调以外,从2020年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费用,从2020年2月到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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