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投资北京赢销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投资北京赢销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由实际控制人陈亚妹向北京赢销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
销通”)贷款,借款期限内且赢销通满足投资条件后(若不满足条件时公司可选择
继续投资),公司向赢销通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长远利益。本次投资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上述投资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给董
事会审议。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兵、胡宜、唐忠诚、陶向南、马旗戟、曹军波
2016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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