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了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
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
(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
自明年1月1日起
广东全面开展省内跨市住院
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支付方式改革
《通知》规范了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规则和流程,明确应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三大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要按就医地支付方式执行,并进一步明确生育保险也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三大目录”
2015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开展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目前广东已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 直接结算。
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跨市就医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市支付方式执行,月度预结算按照就医市规定的比例预拨付。就医市市内住院医疗费用、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分别单独清算。
广州日 资料图
就医市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的,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清算所涉及的病种分值、分值单价、医院系数等按照就医市同一清算年度数据执行。就医市实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床日付费、按项目付费等支付方式的,按照就医市的支付方式执行。
《通知》明确,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及支付标准等有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这也意味着,这一规定明确了生育保险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新华 资料图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通知》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对省内跨市就医人员进行身份识别,为省内跨市就医人员提供与本地参保人员同等的诊疗和结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省内跨市参保人员住院押金,不得超过本地参保人员标准,不得收取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押金。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住院时,因医保信息系统异常等客观原因未能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为其办理补记账手续。
定点医疗机构未正常记账结算的经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零星 销的跨市住院医疗费用,计入该定点医疗机构当年度跨市住院医疗费用清算费用范围。
广州日 资料图
严厉打击医保欺诈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工作作为重点推进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落细。
2022年度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
广州市医保中心提醒各位市民,已经参加了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将自动续保。如果之前从未参保,或是之前已办理停保手续,需要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各类人员参保缴费渠道指引表
需要提醒各位中小学生家长,不同于往年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形式,已办停保或之前从未参保的人员需通过以下方式进办理:一是在“穗好办”App进行 上申办;二是前往孩子的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街道(镇)现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穗好办”App参保登记方式:
下载“穗好办”App并实名登录后,点击“首页——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医保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进入申办页面,业务类型选择“9月1日至12月20日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办理下年度参保手续”,按业务显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即可。填写信息时,在校学生需手动修改人员类别为“中小学生”。后续可通过“办事——医保——业务进度查询”界面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街道(镇)现场参保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原件(户口簿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2、《广州市城乡居民 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可现场申领填写);
3、《个人承诺书》(可现场填写,非在校学生的其他参保人员无需提供该材料);
4、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还需提供持有人的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
5、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参保缴费还需关注这些事
1、因参保数据量较大,银行账户扣费工作将分批进行。如果您参保后发现暂未成功扣费,请您耐心等待,并确保在登记的银行账户里备留足额款项并保持账户状态正常,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冻结、锁定等原因导致扣费失败。
2、2022年度的征缴期将持续至2021年12月20日,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的,2022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3、请往年通过现金方式缴费的人员尽快通过“穗好办”App(“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模块)或街道(镇)办理银行账户维护手续,因个人原因未维护的可通过 办渠道或前往建设银行各营业 点完成缴费。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