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用友 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钜人有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钜人有福”)以及北京聚贤汇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贤汇才”)共同发起设立用友薪福 云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用友薪福 ”)。用友薪福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750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75%;钜人有福以现金人民币625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12.5%;聚贤汇才以现金人民币625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12.5%。
因张国良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用友薪福 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同时任钜人有福以及聚贤汇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公司与钜人有福以及聚贤汇才本次共同发起设立用友薪福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钜人有福以及聚贤汇才均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起设立用友薪福 云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钜人有福以及聚贤汇才共同发起设立用友薪福 。用友薪福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750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75%;钜人有福以现金人民币625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12.5%;聚贤汇才以现金人民币625万元出资,出资比例为12.5%。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张国良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用友薪福 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同时任钜人有福以及聚贤汇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公司与钜人有福以及聚贤汇才本次共同发起设立用友薪福 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钜人有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北京钜人有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 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2HJ210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国良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 院20 楼3层101 A座06室
合伙期限:2015年12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北京聚贤汇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北京聚贤汇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 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2GBYXL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5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 院20 楼3层101 A座05室
合伙期限:2015年12月1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类别:对外投资
(二)交易标的:公司以现金人民币3750万元出资设立用友薪福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用友薪福 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用友薪福 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嘉言路668 语音服务中心二楼YY-C02003(以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的住所为准)
法定代表人:王文京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2、用友薪福 股权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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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立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基本信息
1、北京钜人有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参见上文第二部分关联方介绍
3、用友 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用友 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 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0001760P
成立日期:1995年1月18日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文京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68
营业期限:1999年12月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零售图书;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 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因特 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 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 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7月07日);互联 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04月16日);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销售打印纸和计算机耗材;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数据库服务;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 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因特 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 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 信息服务)、互联 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利润分配
用友薪福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三)设立费用的承担
因设立用友薪福 所发生的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在用友薪福 成立前,因设立用友薪福 所发生的费用由出资各方先行垫付;如果用友薪福 非因本协议项下任一方之原因不能成立,则出资各方应按照设立协议所规定的比例承担因申请设立用友薪福 所发生的费用。
(四)法律责任
1、出资各方应通力合作实现投资目标,共同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侵犯公司及出资各方的合法权益。
2、任何一方违约时,其他方有权要求该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国家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设立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发挥新园区新政策作用,促进薪福 业务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因此发起设立用友薪福 。用友薪福 成立以后,将借助新园区新政策,聚焦 会化用工服务领域,实现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的价值。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收到公司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本次董事会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发起设立协议。
特此公告。
用友 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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