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架构设计之基础原则

文章目录

    • 软件架构设计原则
      • 开闭原则
      • 依赖倒置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
    • 接口隔离原则
    • 迪米特原则
    • 里氏替换原则
    • 合成复用原则

软件架构设计原则

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是指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开放扩展,关闭修改。它强调的是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可以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及其可维护性。列如用于版本更新,尽可能不修改源码,但可以增加新功能。

通过实现男人这个人,如果男人突然可以变成超人,我们可以不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超人这个能力。

通过构造器 or Setter方式进行注入

接口隔离原则

接口隔离原则:是指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总接口,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这个原则指导我们在设计接口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一个类对另 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之上。
  2. 建立单一接口 ,不要建立庞大雕肿的接口。
  3. 尽量细化接口 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不是越少越好 一定要适度)。

鸟能飞,但是不能游泳,狗相反,但是都实现了同一方法却用不上

迪米特原则

迪米特原则:是指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又叫最少知道原则,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迪米特原则主要强调:只和朋友交流,不和陌生人说话。出现在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出参数中的类都可以称为成员朋友类,而出现在方法体内部的类不属于朋友类。

Boss 不需要接触Course对象,只想要数据。

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T1的对象O1,都有类型为T2的对象02,将T1定义的所有程序使用的O1对象换为O2时,程序行为不会发生变换,那么类型T2是类型T1的子类型。

可以理解为一个软件实体如果适用于一个父类,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所有引用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子类对象能够替换父类对象,而程序逻辑不变。

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功能。

  1.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2. 子类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3.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入/入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4. 当子类的实现父类的方法时(重写/重载或实现抽象方法),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输出 / 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或与父类一样。

使用里氏替换原则优点:

  1. 约束继承泛滥,是开闭原则的一种体现。
  2. 加强程序的健壮性,同时变更时也可以做到非常好的兼容性,提高程序的可维护性和扩展性,降低需求变更时引入的风险。

合成复用原则

合成复用原则: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软件复用的目的。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 的糯合度,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少。

则: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软件复用的目的。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 的糯合度,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少。

继承叫作白箱复用,相当于把所有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组合/聚合称为黑箱复用,我们是无法获取到类以外的对象的实现细节的。虽然我们要根据具体的业务场景来做代码设计,但也需要遵循 OOP 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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