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原则1]GRASP 通用职责分配软件原则

        通用职责分配软件原则主要是解决那些功能职责放哪些类实现的问题,是讨论功能分配的问题,它介于分析和设计之间,是在类被识别之后,如何向类分配职责的的基本原则。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经常会产生新的类,或对已经识别的类做合并、抽象等。

        通常在进行用例分析和设计时,以及后面的实现类设计时,应用GRASP原则来确定类在协作中所承担的职责,这些职责主要包括:1. 谁拥有信息(掌握或通过计算引申得到的某些信息,以及相关的其他对象);2. 做什么己做或者触发其他对象做某些事,以及控制或协调其他对象做某些事。然后根据这些信息以及相关的原则来分配职责。

        单一职责原则(Information Expert:将职责分配给信息专家(类),因为它掌握了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信息(数据)。这样分配有利于面向对象的封装性,同时减少不必要的关联,负荷高内聚,低耦合的设计原则。

        创建者原则(

                  

        应用代表整个企业或组织的类;模式相当于著名的

        例如将数据库操作的方法从数据库实体类中剥离出来,形成专门的数据访问类,通过对类的分解来实现类的重用,新增加的数据访问类对应于数据持久化存储,它不是问题域中的概念,而是软件开发者为了处理方便而产生的虚构概念。在很多设计模式中都体现了纯虚构模式,例如适配器模式、策略模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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