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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盗版软件的十大误区 误区之一:打击盗版最受益的是国外软件厂商,而不是国内的软件企业。 根据连邦公司的统计,目前中国市场流通的软件产品至少有60%是国内软件企业的产品,国外软件不到40%。而且国外软件企业的产品绝大多数是国内销售与服务企业售出的,因而在国内软件市场,国内企业的销售额会占整个软件销售额的70%以上。打击盗版无疑会使更多的国内软件企业受益。尤其是,对于微软等国外大企业而言,中国市场只是他们全球市场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甚至不到1%或者2%);而对于尚不具备开拓国际市场、系生存与发展全部于国内市场的本土企业而言,丢失中国市场等于缴械,等于死亡。前几年通过连邦公司销售软件的国内厂商有600多家,现在倒下了一大半,仅剩不到200家,这与这几年盗版现象愈来愈猖獗有直接的关系。由此可见,打击盗版,国内厂商会是最大的受益者。 国外软件厂商凭借资本和在其他市场的优势,对盗版持一定放任态度。因为盗版在中国市场盛行并不能给他们带来致命的伤害,反倒会毁了中国自己的民族软件产业。微软们挺到中国加入WTO后可以尽情享受中国政府打击盗版的成果,而大多数本土企业却可能挺不到那一天。据 道,比尔·盖茨就曾经“语重心长”地说过“让他们(中国人)盗去吧”。盗下去的结果是总有一天我们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可惜很多政府官员却认为中国盗版是盗外国人的版,打击盗版会让国外厂商受益,对国内软件企业微不足道。之所以持有这种观点,可能与他们对中国软件市场了解不够有关。殊不知中国的软件市场,对外国公司来说,即使是全部为正版,也只是增加1%的营业额和利润,只能算锦上添花,但对于中国的软件企业来说,则意味着全部,如果大部分被盗版占住了,企业就只有死亡一条路。中国任盗版泛滥,那等待中国软件企业的必然是前仆后继地死亡。 误区之二:使用盗版软件的主要是个人用户,个人用户是打击的重点。 中国盗版所致产业危机的恰恰在于机构用户盗版。大多数的企事业单位乃至政府机构使用盗版——它对软件产业的危害要大大超过个人用户。例如,某知名电信企业拥有1万多名员工,几乎人手一台电脑,但是用于购买软件的钱每年不到200万;如果使用正版软件的话,即使只安装最基本的操作系统和日常的办公软件,平均一台电脑一年至少需要3000元购买软件,该企业每年的软件支出至少应该是3000万。中国的广告和图文处理公司多达几十万家,他们绝大多数是利用盗版的图形图像软件制作广告、图像获取高额 酬。对于政府机构及其他财政拨款单位,其使用盗版软件的现象也同样十分严重。 业界人士认为,打击盗版,维护正版,重点应放在赢利机构和政府机构上。要采取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等措施保证这些机构尽快大面积使用正版软件。即使中国的企业和政府机构只有一半用上正版软件,中国的正版软件市场也会增长3-5倍。 误区之三:打击盗版的中短期目标是要正版率达到很高比例。 打击盗版,一如铲除腐败等许多艰苦而又必须解决的事情一样,需要脚踏实地,不可能一蹴而就。套句俗话,要“逐步正版化”。但是,一定要能不断地前进,比如今年的正版率比去年高一点,明年又比今年高一点。而不能像现在这样,一年比一年糟糕。在中国实现20%—30%的正版率并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事情,只要政府部门采取合理的措施,软件产业同仁齐心协力,就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一点。 误区之四:盗版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正版价格太高。 误区之五:盗版泛滥是因为中国的法制不健全。 关键的问题在于执法。仅就行政执法而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工商局等诸多部门都承担了部分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但是“政出多门”这股中国行政的通病造就了没有哪个部门真正负全责的事实。执法不严的状况令人忧虑,我们至今没有见到谁因为盗版而蹲监狱,也没有见到谁因为盗版而被罚得倾家荡产。执法不力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在有些地方,当地政府竟然成了盗版的保护伞。盗版已经造就了独特的利益集团,而腐败无疑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打击盗版的最大障碍。 误区之六:盗版从业人员是散兵游勇,乌合之众。 盗版业除了它的名字有点难听之外,它的运营事实上严格按照正常的商业规律和体系去运作。盗版业是有组织的,有严密的分工。举例来说,北京某电脑市场的保安出面制止一些盗版软件贩卖商,结果事后有几十人冲砸电脑市场的店铺柜台,防暴警察费了好大劲才平息下来。这件事充分说明盗版业内部是有组织的。盗版业的内部有着合理的分工,制造与销售分离。所以,抓几个卖盗版光盘的人是很容易的,但要抓出那些盗版软件的制造商、经销商,打击整个盗版产业链却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们首先必须在认识上纠正以前认为盗版从业人员无组织、无规模的看法,正确对待打击盗版;其次是必须反思中国打击盗版的策略和行为方式。这不是光靠警察抓几个卖盗版的人就可解决的,问题是要把那些制造商、经销商找出来。这个过程需要成熟的策略和彻底的勇气,因为那些既得利益者不会轻易放弃。 误区之七:卖正版软件可以获得高利润,而卖盗版的利润一定很低。 误区之八:只要打击生产环节,就堵住了盗版。 打击生产源头当然相当重要,但同样不可忽视打击消费环节的盗版。 误区之九:我盗版我光荣。 但,这个买卖环节忽略了交易的正当性。盗版软件是一种事实上的盗窃行为,买盗版软件从实质上来讲是“买赃”。在国内,人们一般都清楚买赃或者替人销赃是要承担经济责任,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却很少有舆论指出,买盗版软件也相当于买赃。买的人越多,也就更刺激了盗版的生产。 误区之十:盗版促进了IT产业发展。 不得不指出的是,他们用以支持自己的理由事实上只是对于现状的一个描述:中国有这么多人在使用盗版软件。他们没有注意到另外一种可能:如果没有盗版,中国本土会诞生一批强大的软件企业,市场上各类软件更加丰富,充分竞争,中国人可以一个合理的价格(既不像微软那么高,也不像盗版那么低)选择、使用自己喜爱的正版软件。他们认为盗版软件促进了电脑知识的普及,但他们似乎没有看到中国本土软件企业因为盗版而消亡,更没有看到因为盗版的泛滥,今后不会有企业开发中文版的软件,也就用不上中文版的软件了。 也许有人说,盗版对正版也有一定的促销作用。根据我从事正版软件销售、参与构建中国最早也是迄今最大的正版软件销售连锁组织的经验,我认为,即使盗版对正版起到了一定的促销作用,也仅仅是短期的。从长期来看,盗版对正版是十分有害的。它打击了软件企业开发产品的积极性,堵死了软件开发商和销售商的现金流,成为制约软件产业发展的一颗“毒瘤”。软件产业要向前发展,打击盗版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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