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软件的出路

http://tech.sina.com.cn/s/s/2006-11-14/1504157631.shtml

 

 

    所以,我认为如果一开始你就有商业的目的,十有八九不会成功。我觉得今天即使是什么都解决了,注册问题、商业模式的问题都解决了,你有再好的商业模式,再 好的产品,头几年一定是打基础,而这个基础对你未来来讲,一定是能力的基础和用户的基础。我们的共享软件即使是要能挣大钱,即使是将来能像 Flashget一样高价卖掉,你都需要一个成长过程,而这个成长过程最重要的就是用户的积累。很多成功的公司,包括QQ,最早的时候,都是无心插柳。

    商业模式上,建议大家可以有几个转变。

    第一,就拿迅雷做例子,迅雷比Flashget做得更加成功,但刚开始的时候,Flashget比迅雷用户量大很多。如果把软件做成一个工具,这个软件不 会有太大的发展。因为用户需要的时候就下载,不需要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人们对工具是没有感情的,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不愿为共享软件掏钱。今天已经是互联 时代,软件不可能再像过去,把软件打一个包,在店里销售,这已经过时了。如果你做不到一个互联 的模式,就干脆把它看成是一个练兵,让人们去用,你就挣一 个口碑。

    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想法,我强烈地建议,大家要把自己的软件互联 化,把它变成互联 的一个服务。用户通过用你的服务,最后能够沉淀在你的 区里面,用户才 能对你的软件产生依赖和认可。假如有一个下载软件,比迅雷快十倍,大家一夜之间就会放弃迅雷换它。所以我的建议就是把你的软件,从第一步的工具变成一个 区,让用户不用你软件的时候,也能跟你软件的其他用户进行交流。

    拿迅雷做例子,有个电影我不知道该去哪儿下载,如果在迅雷的 区里找到了,我会非常感谢这个软件对我帮助。大家可以看到迅雷这几年的迅速发展,只有把你的 产品从一个工具,跟 络结合起来,变成一个互联 的服务,你的软件才会真正赢得用户的喜爱,才有真正的商业模式。否则的话,像暴风影音,它原本是个很好的 软件,可以形成一个像迅雷一样的多媒体商业渠道,但如果在产品里捆绑插件,那就很遗憾了。如果你真的想挣大钱,首先一个前提是要真正能赢得用户,有了用户 的基础之后,你的商业就有了很多变化的空间,不做流氓,也能挣到钱。但是你早期作为一个帮助其他流氓推广的平台,你的价值就贬值了,特别是现在全民反流氓 的浪潮期间。

    再举一个例子,浩方软件,他早期做得非常到位,所以有了很多用户。去年他从一个后台软件,变成了一个有界面的软件,建立了 区,大家在浩方的 区里交流, 成了朋友,所以浩方才会成功。今天我给大家一个建议,如果真的想挣钱,想成下一个迅雷,下一个浩方,我建议重新把自己的产品做一个定位,看有没有可能向互 联 区转变。千万不要为了短期的现金流去做流氓软件,靠流氓软件是挣不了大钱的。

    所以,反流氓这个事业,不是某一家商业公司的事儿。我的观点是希望这个行业变得更加干净,大家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另外,我希望大家都能在反流氓的浪潮中发出声音,因为我不希望某些流氓软件混淆大家的视听。

    建立新商业模式的呼声由来已久,却直到今天才终于听到一个比较清楚的方案。不过,互联 发展多年,至今仍未跳出资本运营的圈子,绝大多数公司都是靠上市圈钱来过活。我们不禁要问:周泓祎的这个“互联 软件”模式,究竟能撑多久呢/span>

    让我们首先梳理一下他心目中的软件发展流程:发现需求→开发产品→培养用户→寻求投资→建立 区→/span>

    按照周的构想,在寻求投资之前,软件是不用追求短期利润的。也就是说,在这个阶段,赔钱也是正常的。这使我不禁想起了《大腕》里的一句话:“ 站最重要的 是点击量,只要点击量上去了,前面投进去多少钱,加一零倒手就卖给下家了。”只不过现在软件比 站热门,看来是冯小刚把概念换了换主语,倒手就卖给周泓祎 了。

    应该说,“把工具做成服务,把软件变成 区”是个不错的想法,但关键是 区建好以后的步骤很不明朗。现在能盈利的 区本就不多,新建的 区又该如何保证盈利呢怕终究跳不出“倒手卖给下家”的俗套,就看谁是“最后的傻瓜”了。

    点评写到最后,我忽然想到,周泓祎的奇虎不就是做 区聚合的吗管别人盈不盈利,反正都为奇虎创造资源。如此看来,周泓祎的这番言论还真得掂量着听。(夜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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