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有“AI换脸”App开发者因使用的视频模板侵害他人肖像权被判罚。
用户抱怨价格高,
App开发者:AI算法及团队昂贵,免费不现实
(图源自CFP)
另一款名为“优颜”的App介绍称,其“AI换脸视频”功能“用AI技术可以替换各种热门的人脸”。该App在华为应用商店评分为1.8分,安装次数为20万次。
“每个(模板)都要钱,就没有(免费)体验的,不建议下载!”“价格很高,不会再来。”“全都要钱,说好的限免也没有,一个视频三块前,实属是有点抢钱了吧。”在优颜App评论区,同样有大量不满其收费和定价的评论。
对此,优颜App开发者在评论区回复称:“优颜有许多免费的视频,你可以免费玩换脸游戏。但让整个应用程序免费是不现实的,因为AI算法非常昂贵,工程团队也是如此。”
汉服模特视频成“AI换脸”App模板,
App开发者因侵害他人肖像权被判罚
优颜App使用的视频模板是否为盗用尚不可知,但“AI换脸”App侵权案例已有先例。
近日,杭州互联 法院审理了一起因“AI换脸”App利用深度合成算法侵害他人肖像权的案件,最终判决App开发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共5000元。
原告楼某某发现,被告A公司运营的“AI换脸”App中有楼某某拍摄的古风造型视频模板。用户可通过上传个人照片,将视频模板中的人脸替换成用户上传的人脸,除五官发生实质性变化之外,其余内容都与原视频保持一致。软件生成换脸后的古风造型视频,用户可以将其保存并分享到其他平台。楼某某认为,A公司的行为侵害其肖像权,请求法院判令A公司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杭州互联 法院指出,民法典明确将“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作为侵害肖像权的一种典型形态予以规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是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编造或者捏造他人肖像,以假乱真,以达到利用不存在的事物来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杭州互联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楼某某对案涉要素模板视频及替换后视频中所载对应形象的人物肖像均享有肖像权。对于换脸前的视频,楼某某虽以古风妆容并着汉服出镜,但从其面部形象、体貌特征,普通人仍可对其主体身份进行轻易识别。该视频被上传至App作为模板供他人使用时,视频内容未做篡改,亦不发生主体形象不可识别的问题。对于换脸后的视频,楼某某仅留存身体形象,但对比原视频素材,普通人仍能通过未被修改的相应场景和细节识别出身体形象对应主体为楼某某。
被告A公司未经楼某某同意,通过技术手段提取涉案古风肖像视频,并擅自上传至其运营的换脸App中供用户选择使用,该行为本身已侵害楼某某肖像权。同时,涉案视频模板已被用户多次使用和收藏,可以认定A公司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将其他用户提供的人脸替换至涉案视频中的身体形象之上,并生成了形象逼真、画面流畅的伪造肖像视频,可供用户进行下载保存、发布共享等不当使用。
综上,被告A公司未经楼某某同意,利用深度合成技术使用其肖像制作了伪造视频,依法应认定为构成对楼某某肖像权的侵害。
三部门出台深度合成管理规定,
专家:强调对深度合成技术应用进行标识
近日,国家互联 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 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以及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标识要求等。
胡钢指出,实际上这项规定是从后端往前端的监管,且主要强调在用户发布、传播过程中要有相应的标识,以防止用户误认或混淆,以避免损害传播秩序。“可以把它理解为透明度监管原则,对于平台或者开发者而言是透明度合规,同时也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国家 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在满足用户需求、改进用户体验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人员用于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诋毁、贬损他人名誉、荣誉,仿冒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等违法行为。出台《规定》,能够划定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维护 络空间良好生态。同时,落实《 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 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对应用深度合成技术提供互联 信息服务制定系统性、专门性规定,能够明确各类主体的信息安全义务,为促进深度合成服务规范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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