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秒杀活动为什么总也抢不到?看似秒杀实为引流

直播间秒杀活动为什么你总也抢不到?

● 直播间观看量和评论数越多,主播热度越高,商品曝光度也越高。不少商家使出浑身解数,有的推出秒杀商品,有的虚构观看人数、造假销售数据,还有的买点赞评论互动数

● 无论是为直播间刷点赞、刷评论、刷销量,还是给主播刷流量,本质上都是为直播间或主播进行虚假宣传,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 相关平台应制定合理的自治规则,对于诚信经营、数据流量真实的优质商家进行正向激励,在主页给予其更多的推荐率和曝光率;对于数据造假的商家进行反向惩罚,减少推荐率和曝光率。同时制定商家和主播在直播带货行业的准入标准并严格执行

“原价959元,抢购价199元”“限量5000份1分钱商品,拼手速的时候到了”“1元手机链接马上上,大家赶紧准备抢”……

看到这样的消息,天津市民王静如今都会不由得皱紧眉头,心想“自己再也不会受骗了”。原来,她以前在直播间购物时被多次坑过:抢过1分钱的洗衣液,商家却始终不发货最后不了了之;听到10元抢购原价1000多元的大牌面霜,她跃跃欲试,可刚上链接就“秒没”。

“商家说的1分钱商品真有那么多吗?如果抢到了商家就真的会发货吗?尤其是那些原价比较高的商品。”王静质疑道。

随着直播带货日趋火爆,主播在直播间介绍商品时,观看直播的数量、评论、粉丝及销售额,成为行业竞争的基本要素。直播间观看量和评论数越多,主播热度越高,商品曝光度也越高。因此,不少商家使出浑身解数,有的推出秒杀商品,有的虚构观看人数、造假销售数据,还有的买点赞评论互动数。

看似秒杀实为引流

涉嫌侵害买家权益

王静热衷于 购,她发现越来越多的主播为了吸引观众,在直播间推出各种秒杀抢购商品,如毛巾、湿巾、零食、面膜、面霜甚至手机、家电、名表等。

“这些秒杀商品便宜的1分钱,贵的1元、2元或者只需要商品原本价格的十分之一,相当于白送。”王静说,但想以秒杀价抢到商品并不容易,1分钱的商品一般都会上架几千份,链接刚上就“秒没”,贵的商品连链接都没看到就被抢完下架了。她怀疑,商家为了吸引流量推出秒杀活动,“是注水了,实际商品没有那么多,或者纯粹是虚假活动”。

来自安徽淮北的刘贺也有过类似经历。他注意到,直播间公布的秒杀名单中,那些抢购成功的人都是0秒提交,0秒付款。前不久,他在一个直播间听主播说,本次秒杀商品共上架5件,结果有20多个人评论说自己抢到了,且昵称是清一色的字母加数字组成的乱码。

更加荒诞的是,有一次他在直播间参加“1元秒杀手机,共10部”的抢购活动时,链接还没上,销量已经从0变成10。后来秒杀价链接已经下了,销量却还在上涨。

“难道不是商家在暗箱操作吗?所谓的秒杀价只是为直播间引流的一种手段吧。”刘贺说。

还有的秒杀活动看似实惠,也确实能收到货,可是货不对板。

来自山东滨州的刘晴最近逛直播间时看到一款项链在秒杀,原价1200多元一条,秒杀价只需198元。刘晴脑子一热,立马抢购。结果收到的项链很“迷你”,甚至无法戴进脖子,而 上同款商品只需100元左右。

对于直播间此类秒杀套路,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直播间如果将秒杀活动作为引流的幌子,则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消费者因在 络直播间点击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直播间运营者不能证明已经以足以使消费者辨别的方式标明其并非销售者并标明实际销售者的,消费者主张直播间运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直播间通过隐瞒实际经营者身份从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直播间运营者维权。”陈音江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则认为,直播间用各种所谓的福利吸引消费者参与交易,甚至用转瞬即“失”的方式,也算是正常商业经营的一种模式。一般而言,直播间会有下单数量的显示,因此在承诺优惠数量范围内的消费者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的规定,要求直播间履行承诺;如果直播间没有交易数量的显示,对于这样的宣传噱头,消费者就应保持理性,不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大当,同时可以投诉要求直播间增加交易数量标识。

受访专家认为,直播秒杀在一定程度上既能吸引流量,又能让消费者买到价格优惠的产品,但前提是商家不能弄虚作假,且要引入相关机制让抢单公开透明。

“为保证这些福利的真实性,可考虑引入公证机关公证、引入区块链等电子存证技术、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平台责任,由平台在规则上对直播福利相关行为做好规制,并通过技术对此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礼杰说。

点赞评论自助下单

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除了机器人互动,该App还提供“活人粉丝定制服务”,比如直播加粉丝团、自定义弹幕互动、稳定直播间观看人数等,还能下单进行直播间抢购展示,每5秒到10秒就能显示“用户XXX购买了该商品”。此类方式的价格稍贵,如4元能够买到1000个直播间点赞,但只能买到10个人加主播粉丝团。

赵礼杰认为,无论是为直播间刷点赞、刷评论、刷销量,还是给主播刷流量,本质上都是为直播间或主播进行虚假宣传,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学会理事、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说,为“数据流量造假”提供技术帮助或支持的主体,同样也存在违法之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因而,为主播设计、提供制造虚假交易数据的平台、软件,或者人工给主播刷流量,均在实质上助推了破坏市场竞争生态的行为。

平台制定自治规则

奖罚分明落实责任

实际上,为加强 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和相关平台采取了各种措施。

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 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对 络直播营销中虚构交易或评价、 络直播者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问题,要查处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和违法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

2022年7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 络直播营销行为的通知》,明确严禁在 络直播中传播(采用)通过“刷单”“炒信”“好评返现”、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编造用户评价、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交易互动数据等方式误导、欺骗消费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营销宣传。

电商平台也在发力。如《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则》明确禁止通过刷单、炒作等形式对直播的赞、评论、分享等数据造假或作弊,包括但不限于粉丝数量、推广效果数据。对违反者予以警告并下线直播,删除直播内容。一般情节每次罚3分,冻结直播权限24小时;情节严重者每次处罚10分,冻结直播权限30天。

多项政策措施之下,为何刷直播数据行为仍然屡禁不绝?

杜乐其分析,平台治理能力相对有限,并且商家开设直播间的投入成本低,可能存在同时开设多个直播间的情形,增加平台监管成本;现有技术手段相对落后,不足以支持平台在短时间内精准发现数据流量造假行为并予以打击。此外,数据造假在一定程度上能给平台带来流量和利益,作为利益共同体的平台,可能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而放任数据造假的行为。

“涉事商家和接单客户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刷数据造假行为的危害和个人可能因此受到的处罚。监管执法资源或能力的欠缺,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直播数据造假行为创造了空间。”杜乐其说。

在他看来,平台在治理直播数据造假过程中应当发挥重要作用。他建议,相关平台制定合理的自治规则,对于诚信经营、数据流量真实的优质商家进行正向激励,在主页给予其更多的推荐率和曝光率;对于数据造假的商家进行反向惩罚,减少推荐率和曝光率。制定商家和主播在直播带货行业的准入标准并严格执行,且不定期对直播行为予以动态监控,并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 送违法信息。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陈音江认为,相关部门要对数据造假问题加大监管力度,采用科学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数据造假问题,要依法进行严厉惩处,并向 会公开曝光。

“消费者也应用好法律赋予的权利,对数据造假等行为坚决抵制,用市场的力量倒逼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合法规范。同时,立法与司法裁判也需要跟进,让违法失序行为及时被规制。”朱晓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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