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平台“陪伴式”直播,法院判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原告系中央电视台官方 站及各类官方视频应用软件的运营机构,经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和中央电视台授权,原告在中国境内享有通过信息 络提供中央电视台制作、播出的第31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电视节目实时转播、延时转播、点播服务的专有权利。

原告发现,二被告北京某公司和上海某公司将“正在全程视频直播奥运会”及“正在视频直播里约奥运会”作为百度推广的关键词进行宣传,使得用户点击该搜索结果可直接进入二被告运营的 站下载安装直播浏览器(以下简称涉案浏览器)后即可在该浏览器内直接观看原告正在 站cctv.com直播的里约奥运会内容,二被告还在涉案 站上将“正在直播2016里约奥运会”作为宣传语,同时不当利用原告 站的竞争优势吸引、扩大、稳固用户群体,增加其主播的获利机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判决二被告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二被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终审维持一审判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表示,该案是中国 络直播行业新型不正当竞争的代表性案例,由于涉及央视奥运会直播,亦关系新兴 络主播“陪伴式”直播经营模式,利益冲突巨大,备受 会广泛关注。被诉行为为在国内首次采用“浏览器+加框链接+主播互动”模式嵌套他人 页进行直播,在相关法律规定尚付阙如的情况下,法院秉持激励创新与保护合法权益并重原则,对涉案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法律论证,刺破看似互联 技术创新的面纱,结合行业惯例,运用诚实信用原则并对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与 会公共利益进行了充分考量,支持了原告的赔偿请求。

本案的审理,有利于净化互联 经济生态,促进互联 行业的健康发展。该案入选最高法院50件知产典型案件,最高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该案审理为直播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对于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22年11月13日
下一篇 2022年11月13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