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在全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进会上,我市开具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这标志着丹东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自行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并对其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做出自我承诺的新型监管模式正式开启,全市食用农产品将逐步实现“带证上市”。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明。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由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悬挂、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合格证开具和出具工作,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进货查验工作,相互配合,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制度有效衔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软件操作便捷,实用性强。生产主体只需要手机APP或者在小程序,经实名认证后即可打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且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小程序可关联追溯,实现双证合一。
据了解,近年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是面对“小农户、大市场、多品种、广区域”的农产品生产经营特点,现有管理手段、监管办法和治理效能不足。通过建立合格证制度,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环节集成起来,将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从而让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和食用农产品。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以第一张合格证为契机,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督导力度,逐步构建以合格证为中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实现主体自律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确保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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