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发布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防疫支出 补贴申 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 会发展,帮助南沙企业渡过难关。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2 )要求,现发布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防疫支出补贴申 指南(见附件),请符合条件企业按照要求积极申 。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防疫支出补贴申 指南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5日

申 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帮扶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南开管办规〔2022〕2 )

二、支持内容及奖励标准

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采购防疫物资、消杀服务,按防疫消杀支出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补助金额以元为单位舍尾)。支出时间及金额以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据)(不含税)及支付凭证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申 单位须是工商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统计关系以及实体办公场所在南沙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愿执行和落实南沙区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并纳入南沙区统计的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申 单位在2022年度采购防疫物资(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测温设备、喷雾器等)、消杀服务(生产运营场所消杀服务、统一安排员工核酸检测服务等)用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四、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按顺序A4纸双面打印/复印、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若材料较厚需胶装),整本加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一)封面(附件1);

(二)申请表(附件2);

(三)承诺书(附件3)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时核原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时核原件);

(五)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提交时核原件);

(六)防疫物资和消杀服务明细表(附件4);

(七)防疫物资和消杀服务相关发票(或行政事务性收据)、支付凭证、合同(若无可不提供)(复印件,提交时核原件);

五、申请时间

补贴申请 两批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第一批次兑现2022年1月-6月的补贴,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7月29日,其中企业须在7月28日24:00前完成 上提交,在7月29日前将盖章纸质申 书送至政策兑现窗口。

(二)第二批次兑现2022年7月-12月的补贴,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月16日,其中企业须在1月13日24:00前完成 上提交,在1月16日前将盖章纸质申 书送至政策兑现窗口,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六、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实质审查24个工作日;资金拨付13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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