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工场:软件出现bug导致运营商亏损巨大,程序员有责吗?

文/小代

Bug无处不在,很多时候,程序员自己写的代码,回头再看也未必认识。如果因为自己写的程序出现的bug,导致了亏损,程序员该不该负责任?

关于这个问题,日本的IT行业,有一个经典案例。

2005年的时候,瑞穗证劵里一名交易员的错误输入,让该企业遭受了400亿日币(约人民币27亿)的天价损失。

事情是这样的,在开盘之前,这名交易员接到客户委托,以61万日元价格卖出1股股票,但手指不听脑子使唤,给输成了1元价格卖出61万股股票。虽然在提交时,系统弹出来了异常警告,但是这种警告每天看得太多了,根本没放在心上,更没仔细阅读警告的内容,直接确定了交易。

2分钟之后,交易员才发现了错误,赶紧撤销指令,但是连续被系统拒绝,联系交易所,只让自己想办法,无法帮忙解决。

股市交易的规矩是,只要你卖出了股票,就一定要兑现,但该支股票市面上一共才发售了3000多股,却在交易中显示要出售61万股,这中间不存在的巨大差额怎么整?

当天瑞穗证券通过迅速回购,抢回了大部分订单,但面对如此低廉的价格,还是有9万股被抢走了,这些不能兑现的股票,瑞惠证券打死也拿不出,最后通过协商,以现金进行结算。

瑞穗证券抢订单过程中,该股票又被拉高,再加上事后以现金抵消股票的做法,让这个证券公司一共亏损了400亿日币,把企业一整年的利润都整完了。

随后,开启了10年追责之路。

瑞穗证券认为,当时意识到错误之后,在撤销订单时系统却不支持,这不符合系统的交易规则,联系交易所也没有得到及时帮助,放任错误,才导致了自己亏损巨大。在自己撤销指令不被允许后产生的亏损,该交易所负责。

交易所认为证券公司自己输错了,为啥把责任全怪在我头上。

瑞穗证券一纸诉状把交易所以及交易所系统的开发商富士通告上了法庭。那么交易所系统和系统的开发商富士通,谁的责任更大?

交易所认为,自己是需求方,需求里有撤单,但是开发商没有按照需求来,才导致了这次错误,开发商责任更大。但是法院判定,这个系统的主要责任人是交易所,系统开发商是连带责任人,如果证明犯有重大失误,两方都要负责任。

那么,对于系统开发商来说,程序员的bug算是重大失误吗?

后来经证实,这个bug是系统开发商的一名程序员在后期系统修改中,不小心埋进去的,测试时忽略了这个错误,交易所验证时也忽略了这个。

因为每个程序都难免存在bug,程序员发现不了,测试人员也未必检测出来。bug算不算重大失误,很难去界定。对此,该案件的法院判断,bug算不算重大失误,要看它是不是容易被发现。

当时瑞穗证券和系统的开发商富士通,都找到专家来验证这个bug是不是容易被发现,双发各抒己见,最后也无法证明这个bug是不是容易被发现。

最后法院判定,系统的开发商富士通没有责任;而交易所在了解错误后不允帮助放任不管,有监管失责,在接到联络电话后,所产生的交易亏损,承担70%;事情起因是瑞穗证券输错指令导致,负主要责任。

交易所和瑞穗证券都对该结果不满,开始长达10年上诉,最后还是被最高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程序出bug,导致亏损,这恐怕是广大程序员的噩梦了,但没有任何一个程序员敢保证自己的程序不会出任何问题。如果一个系统的程序出现重大问题,导致亏损,责任不仅仅是程序员,整个开发团队都有责任,从技术总监到测试人员等,不会只让程序员一个人背锅。而开发团队的责任大小,行业也有相公认的指标, 比如测试的密度如何,出现bug时的应对如何,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做软件还是要找靠谱的团队,技术过硬,bug才会少,在开发和测试人员的层层把关下,产品上线后运营起来才会方便。如果你想做软件可以找河南代码工场,如果你是软件企业想提升自己的影响力,也可以找河南代码工场。

“代码工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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