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
比特币是可以交易的,但是有些不法分子会利用比特币之名来利益诱导进行诈骗。
揭秘比特币的六大骗局,来看看诈骗罪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以及被诈骗了怎么处理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比特币的几大骗局揭秘
1、比特币传销诈骗
2015年香港一个比特币支付平台突然关闭,涉及金额高达30亿港币。该平台称,投资者以40万购买比特币采矿合约,每日赚取比特币,约4个月可回本,一年可额外赚取60万。 站还游说投资者介绍他人购买子合约,这种拉人头获利是典型的传销模式,一旦没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或组织者突然失联,投资者将损失惨重。
2、利用比特币洗钱
比特币及部分比特币的交易平台已成为赃款转移的一个重要平台,由于其交易便捷,监管难度大,客观上帮助犯罪嫌疑人完成了洗钱过程。如在2014年在某中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用赃款购买了比特币,再将比特币放在境外注册的虚拟钱包里,接着犯罪嫌疑人去澳门将比特币卖给境外的比特币平台,完成套现洗钱的全过程。
此外,还有不法分子会通过模仿比特币构建平台系统,操纵山寨币的产生及交易行情,吸引投资人购买,等时机成熟后再大量抛售,致使投资人巨幅亏损。
3、比特币 络、 站钓鱼
钓鱼诈骗包括向客户发送邮件,通知他们获得比特币,但是需要客户通过邮件中的链接登录自己的比特币账户才能领取,由此这些钓鱼诈骗者就能取得客户账户的控制权。
4、比特币矿机诈骗
比特币的生产在专业圈里称之为“挖矿”,挖矿设备的性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获得比特币的效率,因此需要强大且昂贵的专门设备,此类诈骗案件就是针对希望购买“挖矿机”的投资者。通常在订购设备时,投资者被要求先付订金,出现卖家或中介收到钱后即卷款跑路、消失的诈骗案件。
5、利用比特币以非法集资
此前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提到,其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
6、比特币软件诈骗
以比特币钱包为例,比特币钱包是用来储存比特币的虚拟钱包,骗子使用某些知名的、真实的钱包标志和名称来包装虚假的钱包应用程序,以欺骗用户,用户不慎下载虚假钱包后,其存入的比特币就会落入骗子的钱包。
二、被诈骗了怎么办
如果被电信诈骗,请在第一时间拨打110 警,并告诉警察:
1、汇款凭证或电子凭证截图110 警系统可凭这些信息,对嫌疑人的银行卡紧急止付,电信诈骗一不留神倾家荡产,我们尽最大的努力保护受害人被骗的资金。
2、受害人姓名及身份证 码;
3、转账的准确金额及准确时间;
4、受害人转出现金的账 及账 开户行;
5、骗子的账 、账 用户名及账 开户行(银行柜台及银行客服均可以帮助查询)
详解快速止付
1、保存好汇款或转账时的凭证并立即拨打110 警,或到当地公安刑警队、派出所 案。
由于受害人把钱打入骗子的账户后,被犯罪分子迅速转走取走,止付工作是公安机关在和犯罪分子比赛谁的速度更快。因此,距离被骗时间越短,提供的信息越准确,止付的成功率就越高,目前,不能保证每一起 警案件都能成功止付,比如:受害人发现被骗太迟,犯罪分子已经转走取走所有被骗款;也不能保证每一起案件的所有被骗钱款都能止付,比如:犯罪分子已经转走取走部分被骗款;同时也会出现止付的金额超出受害人 警损失的金额,比如:涉案账户涉及好几起案件,有多个被害人的钱款都打到这个账 。
2、向警方准确提供骗子的账 、账 用户名及账户开户行(银行柜台及银行客户均可以帮助查询)
3、向警方说清被骗经过,准确提供受害人姓名、受害人转出现金的账户及开户行。
4、向警方提供汇款凭证或电子凭证截图
三、诈骗罪的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 、广播电视、 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三)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四)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四、诈骗比特币是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 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
相比其他的虚拟货币,我们可能对比特货币的存在更加熟悉,几年前很多人都在投资、炒比特币,那么诈骗比特币属于犯罪吗?
对于诈骗虚拟货币如何定罪,我国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一般是假借虚拟货币之名,让他人进行投资,从而骗取他人的财物,这种行为肯定是会涉及。
如果是直接诈骗比特币的,比特币在现实意义上也是具有现金价值的,属于他人的合法财产,如果诈骗比特币达到一定金额的,也有可能涉及诈骗罪。
五、比特币暴涨引虚拟币诈骗激增,解密骗局套路
相信在最近,哪怕你此前并不关心虚拟货币,也会被类似信息轰炸。
是的,自从去年10月以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便掀起一波行情,以巨大的财富效应成为全球舆论焦点,也让更多人关注这个领域。
但正是在这个时候,当更多人似懂非懂的对虚拟货币有些模糊的概念,还搞不清比特币和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有啥区别的时候,也可能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他们以所谓的“区块链”、“数字货币”概念忽悠大众进入相关的骗局而遭受经济损失。
为了避免各位朋友面对很可能到来的新一轮虚拟货币犯罪高峰而“没有闪”,我们在这里特总结当前虚拟货币经济案件的一些本质特征,以防您上当受骗。
开宗明义,虚拟货币相关案件尽管经常发生演化,但是近两年的一个趋势就是:用空气币换你的USDT!什么意思?接下来展开讲解。
什么是USDT,为什么它成为当前虚拟货币犯罪的核心。
事实上,我们先看传统经济犯罪目的是什么?不就是用各种高收益率骗局(诈骗),或者鞋垫(传销)骗我们手上的人民币吗?为什么?因为人民币是政府背书的有价值的货币。
同样的道理,在虚拟货币领域,尽管有各种币,但是价值得到公认的,流动性好的,兑换方便的并不多,此前的代表便是比特币和以太坊,很多骗局都是包装各种项目,让你用以太坊、比特币来进行“投资”诱惑。
但是,以太坊和比特币有个特性,就是价格变化极大
无论对于相关所谓“项目”的参与者,还是组织者来说,都希望有个价格相对稳定的虚拟货币,这也是整个主流虚拟货币投资者和使用者的期望。
于是,一种被称之为“稳定币”的虚拟货币诞生了,它与美元等法币1:1锚定,因而价格相对法币更加稳定,满足了这个领域的普遍需求。而在稳定币领域,目前发行量最大,最得到普遍认同的是泰达公司发行的与美元1:1锚定的稳定币:USDT,在国内我们也常常称之为“泰达币”。
目前USDT的规模已超过228亿美元,位居全球虚拟货币市值榜单的第三位,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关于USDT的原理机制和争议,我们后续会专文介绍,这里我们只要知道它从功能上已经担当了“数字美元”的作用,成为目前全球主流交易所衡量其它虚拟货币的标杆。
所以,在虚拟货币世界,USDT已经担当一种公认的“现金”角色,价格稳定,在全球各大交易所或者场外交易渠道,都可以很容易的变现成为当地的法币,自然的在国内也可以方便的变现为人民币。
现在我们应该可以理解了,USDT相当于可以随时变现的“数字美元”,价值得到公认。因此,对于虚拟货币的经济类犯罪来说,其目的自然就是要编造各种“项目”让你入局,让你把手上的USDT心甘情愿的交出来。
他们一般会怎么做?
二、虚拟货币传销/诈骗案件的通常做法
在展开这个部分之前,我们先解答一个你可能心头产生的疑问,为什么他们不直接骗人民币,还绕个弯骗USDT,然后再去变现?
原因很简单,因为如果他们的骗局是直接基于USDT入金,那么整个过程都是在区块链 络上进行,充分运用虚拟货币系统脱离传统金融监管的匿名性特点,自然更加隐匿。
基于USDT的转账如图所示,显然,对于犯罪分子来说,这比留下大量实名银行账 的转账信息更便于他们隐匿资金和身份。
解释了动机问题,我们再看操作手法,我们直入本质,其实就那么三板斧。
1.构造“项目”
就是营造各种所谓的可以让你暴富的“财富机会”,这些项目的形式花样繁多,但是本质上就是高收益诱惑和拉人头的层级叠加,对外一般会构造虚拟货币项目,发行一种甚至几种所谓的虚拟货币,拉高价格让你用USDT来“投资”,这类虚拟货币因为缺乏价值基础,如同空气一般,我们通常形象的称之为“空气币”。
比如“手机挖矿”通过USDT购买虚拟手机,产生项目的空气币。
比如“质押产币”把USDT质押到平台App内,产出空气币。
比如“算力挖矿”通过USDT抵押产生算力,再产生空气币。
比如“搬砖套利”以所谓的不同平台的利差诱使你充入USDT。
等等,花样千奇百怪,本质上就是让你把USDT充入他们的平台。
2.用“项目”换取你的USDT
项目搭建完成,接下来就是各种宣传,既有线上的,也有线下地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要以为虚拟货币骗局只是剑指年轻人,目前此类活动正在往三四线城市发展,参与者更是遍布各个年龄段 这样的推广也因此“出圈”,参与主力甚至不再是此前所谓“币圈”的有虚拟货币投资经验的参与者,而是此前对虚拟货币、比特币和USDT几乎没有认知的大众。
但是在财富效应的吸引下,在项目方的诱导下,他们依然很快学会了如何用人民币在交易所买入USDT,并将其充入一个个平台和项目。
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参与者怀揣财富梦想,却将自己手上的更有价值的“U”心甘情愿的交到不法分子手中,换来大量毫无价值的空气币。
3.溜之大吉
这几乎是所有虚拟货币骗局的结局,无论是通过什么方式,当不法分子从参与者手中获得越来越多的USDT,到达千万级,甚至数亿,数十亿级别时,他们也就完成了其资金积累。
接下来,这类项目无论项目方有意为之,还是项目的击鼓传花游戏无法继续,都会上演“跑路”的戏码,当然形式和借口也是五花八门。
比如不再拉盘,让空气货币价格暴跌甚至归零,因为“市场原因”让参与者手中的币一文不值。比如声称被黑客攻击,我们损失也很大,对投资者的损失只能深表遗憾。
比如公告系统维护,暂时无法提币,却维护到再无归期。
比如发行新项目,新币换旧币,用让你头晕目眩的玩法让你不知不觉中“资产”缩水。
甚至,不需要理由,突然有一天,你会发现使用的平台 页打不开了,App联不上服务器了,充值的USDT取不出来了,你参与的投资微信群再也联系不上管理员了。
总之,这三板斧下来,你的USDT就这样被项目方用空气币洗走,留下的是你的惶恐与悔恨。。。下面以图片走势讲解
不法分子不管用什么套路,其实本质就一个,其实用毫无价值的空气币换取你手上具有业内具有公认价值的USDT。那么,对于这种本质来看原理非常简单的骗局,我们又该如何防范?如果不幸遭遇骗局又该如何反应?
三、如何应对虚拟货币骗局?
首先,当然还是那句“废话”:不贪,天上不会掉馅饼,尽管总有投机获利的人和事存在,但那是小概率事件,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人们选择性相信自己能被小概率暴富的机会砸中的心理误区,来诱使人们上当受骗。
何况作为虚拟货币、区块链、USDT这些新兴概念,天然的具有迷惑性,加之不法分子有意将其与国家倡导的区块链技术和央行发行的数字人民币混淆,让其更具有蛊惑性。
所以,面对此类打着虚拟货币概念的所谓“项目”请一定擦亮眼睛,国家法规上已经明令禁止个人的“发币”,可以说此类项目一律违法,大部分更是绝对的骗局。
其次,如果你偏偏耐不住要“小赌怡情”,请务必高度重视风险,切莫把自己的身家全部送上,更不要拉着亲戚和朋友入伙,成为传销行为的帮凶,甚至一步步陷入泥沼成为不法分子的一员。
第三,对于此类项目,注意尽可能留下日常交易充值的记录。在平时我们投资正规的理财产品,都会要个合同,注意留个收据,偏偏在虚拟货币项目中,很多人并不在意这些,直到有一天使用的App无法登录了,任何交易记录都已经无法提取,失去了可能追索资产的机会。
所以,对于此类让你充值USDT的所谓项目,请特别注意记录下平台给你充值的虚拟货币地址,或者相关充值的交易ID ,以便出现问题时有追查的依据。
第四,发现自己参与的项目突然出现无法提币, 页和App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请不要存有幻想,马上尽可能留存尚存在的证据,并 警。
很多时候,项目方已经跑路,参与者还心存幻想,认为真的只是系统维护、黑客攻击,认为项目方会对自己负责,白白耽误了挽回损失的时间窗口。
这里再次提醒,出现此类情况,请马上采取法律行动,同时可以将USDT充值地址或交易记录交由公安机关帮你们进行资产流向的追查,及时发现资产流向动向,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挽回经济损失。
最后,在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价格暴涨的时候,请你保持平和心态,切莫产生“错过了比特币,不能再错过XX币”的心理冒然参与空气币项目。毕竟,你想着的是数倍、数百倍的收益,不法分子盯着的是你手上USDT的本金啊!
如果你正参与此类项目,或者已经遇到项目跑路,或者有司法机关正在办理虚拟货币案件,请您将相关项目概况和充值地址等信息提交给我们,我们将以专业的技术手段追查资金流向,尽可能挽回受害者的损失。
六、中国的比特币等虚拟币犯罪案例总结:
金额高、受害者多、跨省跨国近些年,随着区块链、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币的火热,借着二者名义的犯罪,已成为涉众多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
涉案人员达百余人 受害者数量高达200余万人
涉案金额:动辄几千万,多达几百亿元
罪名多样,刑期不等
善于“包装”,花样繁多
技术人员犯罪逐渐多发
金融诈骗被称为2019年度诈骗之王,比特币等虚拟币领域的诈骗占了一定比重。官方最新描述是:“传统的以炒外汇、黄金为噱头的投资诈骗正演变为‘区块链骗局‘,借助区块链的热度,新瓶装旧酒,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链新》梳理近两年国内公检法机关披露的比特币等虚拟币领域犯罪案例发现,在罪名、涉案人员、涉案金额等方面都比传统金融诈骗“更胜一筹”。
七、罪名多样,刑期不等
依据定罪不同,刑期长短不一,少则几个月,多则长达十几年。相对来说,诈骗罪刑期较长。
2020年9月,湖南省涟源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人人国际”电信 络诈骗案,颜琦等3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9年11月,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冰等41人诈骗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 络诈骗平台,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李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其余4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
八、涉案人员达百余人受害者数量高达200余万人
比特币等虚拟币常以“传销”模式发展,靠比特币等虚拟币涨势哄骗用户,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来扩大市场,涉及人员众多。已披露出来的案件中,涉案人员常达百余人,受害者甚至超200余万人。
2019年10月,杭州市上城区警方破获一起诱骗他人炒比特币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所有涉案人员200余名。
2019年3月,郑州警方对“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诈骗团伙嫌疑人高某成立河南链鑫科技有限公司、AT交易所等多家公司,将购买的硬盘、主板、机箱贴标拼装成所谓的“矿机”,对客户谎称:投资购买“矿机”就可通过挖币、兑换、交易等方式获得高额回 。但当客户高价购买其“矿机”后,该公司以交易平台被黑客攻击为由,冻结客户兑换的比特币等虚拟币,通过后台操作阻止客户提现,非法占有客户资金。该案涉案资金高达13.6亿元,受害民众达7000余人。
被评为2019年度公安机关”猎狐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有“币圈第一大资金盘”之称的“Plus Token”平台,涉及会员290余万人。
九、涉案金额:动辄几千万,多达几百亿元
据《2019年 络诈骗趋势研究 告》显示,从各类型金融诈骗造成的人均损失来看,比特币等虚拟币诈骗导致的人均损失最高,为134522元。近两年,比特币等虚拟币领域涉案金额少则千万,多则几亿,几百亿也是常见。
2019年7月,四川成都公安成功打掉一个特大 络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人,该团伙涉及全国范围内 络诈骗案件900余件,涉案资金超1000万元。
同是2019年7月,四川彭州警方破获特大诈骗案,该团伙涉及全国同类案件5000余件,涉案资金达1亿元。
而“Plus Token” 络传销案涉案金额则高达400多亿元。
无孔不入 从传销币到挖矿
在比特币等虚拟币的领域内,除比特币、以太坊等“大币种”外,各种层出不穷的“传销币”、“空气币”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空间。
2019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被告人王某刚2016年11月开始以联盟天下公司的名义对外发行虚拟比特币等虚拟币“联盟票”,并宣传该“联盟票”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和增值空间。2017年1月,联盟天下公司正式发行“联盟票”,发行价格为每枚1元,对外宣传只涨不跌,并通过人为操控,将其价格垒高。
2019年7月,江西省金溪县法院审理了被告人曾某销售“世联资产”虚拟币一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挖矿作为比特币等虚拟币产业上游,也是犯罪分子看好的领域。
在2019年年中,江苏镇江、辽宁绥中警方均破获盗电“挖”比特币案件。镇江警方破获盗电案件涉近4000台“挖矿”设备,案值近2000万元。辽宁省绥中县公安局侦破案件涉408台比特币“挖矿”机及100多台备用“挖矿”机,85天内疯狂窃电价值90余万元。几乎同一时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法院对一起重大恶意“挖矿”案件作出二审裁定,被告人周某、熊某等人在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安装GPU“挖矿”程序,控制他人计算机GPU进行“挖矿”以获取虚拟币SC币,该犯罪团伙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达3200台以上,非法获利67万元以上。
跨地区跨省市,跨国也是常事
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账本,讲求去中心化,通过多方达成共识进行协作,而在区块链领域的犯罪也体现出相同特点。
2019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联盟天下 科技有限公司”已发展会员总数约7.6万人,且会员达三层及以上,涉及山东、广东、内蒙古等多个省份。
2019年9月,安徽濉溪警方打掉一跨境电信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该团伙在菲律宾马尼拉和中国建立窝点,利用虚假比特币等交易平台行骗。
2020年6月,江苏苏州市公安局会同张家港警方侦破一起跨境特大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案,广东、广西、四川、浙江开展同步收 行动,抓获涉案人员72人。
2020年7月3日,江苏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Plus Token” 络传销案,这一传销团伙内部,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都相对独立,分散在国内多个地区。2019年初,陈某等3人又将3个组的人员逐步转移到境外不同国家。案发后,陈某等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逃往境外。2019年7月至8月,江苏警方赴瓦努阿图、柬埔寨等国,协助配合当地警方开展缉捕,将上述27名在逃人员悉数抓获并押解回国。
善于“包装”,花样繁多
以“区块链”、“比特币等虚拟币”等为名义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
2018年,深圳警方曾查处的“亮碧思”传销团伙打着区块链之名诱骗受害人投资。“亮碧思”传销人员通过搭建虚拟平台,以投资“挖矿”的形式,声称“只有交钱才能具备相应的挖矿资格”、“充钱才有挖矿的工具”、“充钱才能提升自己的级别”等,以此诱骗受害人投资。
2019年10月,湖南趣步 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出“走路就能赚钱” 趣步APP,因为涉嫌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行为,被长沙市相关部门正式立案调查。下载了“趣步”APP,每天走几千步,就可以获得数量不等的“趣步糖果”,这种“糖果”在平台上就是一种虚拟货币,既可以用来换购商品,还可以直接提取现金。业内人士称,趣步的模式是“运动挖矿”,把人拉进去,需要有很多新人进来才能撑住金字塔结构,越到后面底部就要求有越多人,只有进新人,上面的人才会有收益。
2019年12月,安徽省合肥市警方查获了一起 称“神仙水”的非法传销案件,涉案嫌疑犯声称旗下的“SSG生命能量水”包治百病,用户在购买该产品时被承诺高额返现,但不是直接返现金,而是返该公司发行的名为“金元”的虚拟币。这样一来,“SSG生命能量水”就成了幌子,对虚拟币升值的期待,刺激用户高价购买产品。同时,为了让手上的虚拟币有人接盘,也为了多拉人获得更多奖励,购买产品的用户会不断发展下线。
十、技术人员犯罪逐渐多发
据《人民日 》和中央电视台 道,区块链技术是这两年大热的概念,然而区块链技术火热的背后,另一场诈骗“盛宴”却在暗流涌动。专家及媒体呼吁,各个职能部门携手,尽快建立一套打击涉“区块链”诈骗的完备治理体系。
2018年,江苏太仓市某一直播平台程序员李某进行“刷币”赚外快,非法套利40万元,
2020年6月,北京某公司技术员潘某利用 络敲诈勒索比特币,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余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区块链技术专业性强,大众不易懂,很容易被“套路”。技术人员则是……“近水楼台“,借助自身技术优势,一些技术人员正在变成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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