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21年
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头雁”企业评选
申 要求
各意向企业参照《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头雁”企业评估指引(试行)》(附件1),认真编制“头雁”企业申 书(附件2)。
其他事项
1. 各地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大力宣传,组织属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优秀企业积极申 。
2. 各地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 企业材料的收集、整理、核对和评估工作,防止虚 。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企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企业技术水平、产业规模以及行业影响力,对符合条件的培育企业优先推荐上 。
3. 申 单位按照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工业软件、通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方向,择一申 。
4. 申 2021年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头雁”企业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申 书,如发现申 信息中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申 企业在本年度和未来两年的申 资格,并进行公示。
5. 请各地主管部门于6月24日前,将本地拟推荐企业的申 材料(A4纸正反胶装打印)、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心。
附件信息
附件1 苏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头雁”企业评估指引(试行)
附件2 “头雁”企业评选申 书
附件3 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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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2年
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培育入库
申 要求
1. 各意向企业参照最新修订的《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评估规范》《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评估规范》,认真编制申 书。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同一企业只能择一申 。
2. 入库企业有效期为2年,入库企业须定期在江苏省软件行业政企服务平台 送主要经营数据,接受动态监测。
其他事项
2. 请各地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申 企业编制申 书,准备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申 材料(A4纸正反胶装打印)、推荐名单(加盖公章)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附件信息
附件1 2022年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培育推荐单
附件2 2022年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培育推荐名单
附件3 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附件4 江苏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附件5 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申 表
附件6 省专精特新软件企业申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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