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脸软件”再起法律争论

REC

嘉宾

中国地质大学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显东

朱阁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十支队三中队中队长

苏兴博

仅凭一张照 演遍天下戏

“换脸”真的安全吗?

中国地质大学民商法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显东

“换脸”软件可能会涉及人格权与财产权问题。一方面,因为各种不同的形象可以随意转化为视频,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发布在杂志或游戏中,对一个人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使其人格权受到侵害;另一方面,有些软件在关于如何使用用户肖像的条款中措辞含糊,甚至制定有”无限期使用用户面部信息”的电子协议,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财产安全隐患。事实上,这种”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用户在查看时需分外小心。

合成头像是否是用户个人信息?

朱阁

“换脸”软件依据的技术是面部识别技术。如今,移动支付市场广阔,许多人都已没有携带钱包的习惯,而是选择“刷脸”支付。用户在注册手机应用时,部分APP也会要求用户“眨眨眼”“点点头”,进行身份认证。这些操作实际上都是在收集用户个人的敏感信息。这些信息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

因此,商家在收集个人信息时,首先要有合理、正当的收集理由;其次要征得用户同意;再者要告知用户这些信息由谁来收集,将被用于何处,将在怎样的范围内被使用;最后不能制定如用户信息归商家所有的“霸王”条款。个人信息的收集要依法、依规进行,并在设计产品时,注重保护用户数据。

用户签订APP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用户在签订APP协议时,需要其单独”勾画”的内容往往是企业免责条款或针对用户的限制性条款,这些协议关乎用户的切身利益,且可能对用户不利,因此用户在使用每一款软件产品时,要在仔细阅读用户协议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需要用户单独“勾画”的条款。只有自己对自己负责,才能保护自身的权利。

此外,解决个人信息泄漏问题其实需要综合治理。政府要指导,企业要诚实, 会组织要维护,个体要关注。互联 本身是庞大、复杂的领域,针对其中出现的问题,单一的治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在这种情况下,综合治理十分必要。

当心!你的信息可能被用作诈骗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十支队三中队中队长 苏兴博:

如今,犯罪分子对移动互联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利用,带来了电信诈骗手段的升级。比如,犯罪分子首先会锁定某一企业的财务人员,尝试与其建立好友关系。之后会窃取财务员的微信账 ,伪装成老板与其聊天。随后会告诉该财务人员自己有一个新的微信 (使用的是设法获取老板面部特征之后的头像),要求员工添加。最后,犯罪分子在新的微信账 中会要求财务人员进行转账,造成该企业的财物损失。

随着 会的发展,面部特征已成为个人身份的认定依据之一。因此,特别提醒大家:涉及到面部特征、声音、指纹、身份证 码等个人信息时,一定要谨慎,不能随意泄漏给他人,这样才能有效保证个人的财产与人身安全。

最近,“换脸”软件公司公开表示,平台已对用户协议进行了“特别提示”处理,并明确写着:用户信息仅用于平台生成短视频,会按照法律法规将用户信息存储于内部服务器中,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绝不会用作他用。工信部也约谈了“换脸”软件公司,要求其自查整改,依法依规地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强化对 络数据的安全保护与对新技术、新业务的安全评估

多主体综合治理

让娱乐更加安全

让罪犯无处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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