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软件产品登记需要的条件
软件产品的登记首先应具备两个前提,即
1)取得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2)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在2009年3月之前,不是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的必需条件。但是2009年3月,工信部第9 令,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第四款,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材料即拥有软件产品的有效证明,这个知识产权有效证明,即。对于前期办理的软件产品登记企业,要求补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对于新办理的软件产品登记,需要提交软件产品的登记证书。
更多关于关系精彩内容http://fuxuelu.net/index.php?ac=article&at=read&did=74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