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
2018年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以后开具油费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注意事项,以下是关于成品油开票操作指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品油涉及范围
所有生产和经销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发票种类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二、成品油升级总体流程简述
1、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心征管系统将纳税人归类为成品油生产企业或成品油经销企业,征管系统将企业标识同步到税控系统,税控系统将纳税人档案信息同步到电子底账系统和企业端开票软件。
2、成品油经销企业通过“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模块录入期初数据;勾选购进数据和录入海关缴款书来增加成品油库存数。
3、税务大厅通过“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模块帮助经销企业维护成品油库存数。
4、成品油生产或者经销企业通过开票软件的“成品油管理”模块开具成品油发票。开具的成品油发票上传到税控系统,税控系统根据经销企业的发票上传情况变更其成品油库存台账。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金税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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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软件查询开具等功能介绍
1.1系统登录
双击桌面上的【开票软件】图标进入系统
1.2 进入开票软件,在【 税处理】—【金税盘状态查询】中显示该企业为成品油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以及授权有效期起止时间。
1.3 软件新增成品油管理模块,支持成品油库存数下载、退回和可开具库存数查询;支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成品油发票;支持对已开具的成品油发票查询、作废、红冲、上 汇总及远程清卡。
1.4 在成品油管理模块界面,点击“状态查询”按钮,显示成品油企业状态信息。
1.5成品油库存管理在成品油管理模块,通过点击“成品油管理/库存管理”菜单,可以下载、退回以及查询成品油库存数,也可以直接通过导航图上的库存下载、库存查询和库存退回完成相关操作。
1.6.在成品油管理模块,点击“成品油管理/成品油发票填开”菜单,或点击导航图上的“发票填开”按钮,选择所要开具的发票票种。
1.7进入成品与发票填开界面
1.8 商品信息只能选择“成品油”分类的税收分类编码。
1.9注意事项:
1)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只能从成品油商品中选择。
2)成品油发票不支持销货清单。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时,“数量”栏必填、“单位”栏必须选择“吨”或“升”(卷票票面没有单位,则默认单位为“升”)。
4)发票打印保存时,系统自动检查本次开具的数量不得大于同类型成品油的可开具库存数量。
5)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
成品油发票样张
02
成品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介绍
2.1.成品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2点击“红字”,选择“导入 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
2.3注意事项:
1)开具成品油红字专票时仅能选择“导入 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方式开具红字发票。不支持自行录入红字发票信息表方式开具红字发票。系统提取信息表信息到填开票面,并且不允许修改。
2)开成品油红字专用发票时,如果导入的红字发票信息表中商品信息为非成品油分类编码商品,则不可以开具。
3)开具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红票、增值税卷式发票红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红票时:开具时“数量”栏为必录项(卷票由于没有单位选择项,故默认数量的单位为“升”)。
4)红字成品油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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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发票作废相关介绍
3.1注意事项:
1)还没有抄税的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可以作废
2) 送状态是“ 送失败”、 送日志是“验签失败”的成品油专用发票可以作废其他情况不允许作废。
3)对于验签失败的成品油电子发票,系统自动作废。
增值税开票软件成品油管理操作视频
成品油消费税管理( 长城软件)视频
税控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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