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发挥软件定义功能,鼓励研发应用更多新模式、新业态、新功能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动软件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申 2019年全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通知》和省经信厅下达的全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培育计划,现就开展2019年首版次软件产品申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 条件
申 单位须为在肥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申 首版次软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首次研发。申 产品应属于首次研发成功,填补国内空白,在技术、功能、模式上取得突破性创新,产品研发完成时间(取得产品测试证书或软著权证书)距申 时间不超过2年。
(二)技术先进。申 产品应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前景好。
(三)功能完善。申 产品应具备完善的系统功能,能够解决市场难点、痛点,产品通过软件测试且符合上市销售条件,企业自用、用户单位定制开发等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申 范围。
(四)自主研发。申 产品应是自主开发设计且拥有软件著作权或相关发明专利。
二、申 程序
按照属地化管理,各辖区经信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企业申 ,于7月18日(周四)前正式行文汇总上 ,将企业申 材料纸质版2份送至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及软件处(市政务中心B座1410室),《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 书》电子版(word版)发至邮箱627154247@qq.com。相关附件请在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 站下载(通知公告栏)。
三、申 材料
(一)《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 书》;
(二)申 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三)申 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著作权或相关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申 首版次软件产品第三方测试 告、查新 告复印件;
(五)申 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销售合同、发票、企业及申 产品资质证书等)。
所有书面申 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经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申 ,首版次软件培育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省年度目标考核。
(二)经评审纳入省首版次软件的产品将优先享受省市有关政策支持。
联系人:王亮,电话:63538780。
2019年7月9日
附件:
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 书.docx
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产品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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