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的税收优惠

(上)

企业开发软件享受即将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已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从《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算起,也有十多年的时间了,但并不是所有开发软件的企业对这样的优惠政策都了如指掌,其中栽跟头的不在少数,所以将此优惠政策从故纸堆中找出来加以研读很有必要。

一、软件产品的概念

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相关文档(用来描述程序文字图标等)及数据。此定义来自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99 )对软件的定义。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二、优惠政策的内容 软件销售的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三、享受优惠的条件

1、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2、必须是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著作权证书上标注原始取得、省级软件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对进口软件进行本地化改造的,也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3、进行软件开发的企业必须单独核算软件的进项与销项税额。

4、在发票的开具上要遵守以下规定:

(1)要单独开具软件产品的发票;

(2)不能单独开具的按软件产品开票时,计算机软件、硬件、设备销售额合并填列,备注栏注明软件产品。按嵌入式软件退税;

(3)销售嵌入式软件发票开具,应在发票的备注栏分别注明软硬件的销售额。

5、须在税务机关备案。

(下)

对于企业软件开发享受既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其退税额的计算应分为一般软件退税额的计算与嵌入式软件退税额的计算。软件销售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退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3%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一)销售一般软件进销项税额的确认

1、销项税额。对于企业而言,应将销项税额分为一般项目的销项税额与即征即退项目(软件销售)的销项税额。仅将即征即退项目的销项税额,作为计算退税额的销项税额。2、进项税额。对于企业而言,应将进项税额分为一般项目的进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公共项目的进项税额(房租、水电、广告等)。用于期计算退税的进项税额,应是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加上公共项目进项税额按销售比例进行分割后,归属于即征既退项目的那部分进项税额。(二)销售嵌入式软件进销项税额的确认 销售嵌入式软件进项税额的确认与销售一般软件进项税额的确认基本相同。

在销项税额的确认上,关键是要将软件硬件的销售额进行拆分。拆分时硬件的销售价格按如下方式确认:

1、按纳税人同期同类产品的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同期同类产品的价格确定;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销项税额=拆分后的软件销售额/1+13%

收到一张“全电发票”,如何接收、入账和归档?会计不学习没法干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22年9月12日
下一篇 2022年9月12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