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研制任务书需要追溯系统设计说明吗?

GJB438C “5.8 系统/子系统设计说明”中说系统/子系统设计说明中的软件内容可作为编制软件研制任务书的基础,软件研制任务书应明确与系统文档的追踪性。

那么,问题来了,软件研制任务书需要追溯系统设计说明吗?

众所周知,GJB438C已经删除了软件研制任务书,除了上述文字之外,我们无法从标准中得知软件研制任务书的需求可追踪性要求,退而求其次,我们可以看看上下游文档的需求可追踪性要求。

  1. 系统/子系统设计说明

系统/子系统设计说明的需求可追踪性章节要求是这样:

“本设计说明中标识的每个系统部件到相应的系统需求之间的追踪性”。

这表明系统设计说明应当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进行双向追溯。

  1.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的需求可追踪性章节要求是这样:

“本规格说明中标识的每个CSCI需求到所涉及的系统/子系统需求之间的追踪性”。

这表明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也应当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进行双向追溯。

因为GJB438C删除了软件研制任务书,所以软件需求规格说明的需求可追踪性中没有去追溯软件研制任务书,而是追溯系统需求规格说明。

这样看起来没有系统设计说明什么事。

不过,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这一章节的注中提到,如果遇到某些CSCI需求无法追踪到系统需求时,可以追踪到系统设计决策。也就是说,特殊情况下,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也要追溯到系统设计说明。

回到前面的问题,软件研制任务书需要追溯到系统设计说明吗?参照需求规格说明,如果软件研制任务书中的需求都能在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中得到追溯,就不需要追溯到系统设计说明。

在GJB438B中对于需求双向追溯是这样要求的:

在全生存周期内,建立并维护从顾客需求到产品和产品部件需求、到设计、到代码、到测试的双向可追溯关系,保证需求得到分解落实和充分验证,同时保证设计、测试及最终解决方案都满足需求。

所以我们的需求追溯只要满足这样的要求即可。

如果组织仍然使用软件研制任务书来承载软件用户需求时,需求的双向追溯应该是系统需求规格说明和软件研制任务书双向追溯(如果能够避免软件研制任务书中的需求在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中追溯不到的情况出现),软件研制任务书和软件需求规格说明双向追溯。

这正是:

需求追溯不清楚,细看标准咋要求

只要需求不遗漏,不追系设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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