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外挂插件,很多人第一印象可能都是游戏外挂,事实上通讯类软件也存在很多外挂插件,提供虚假定位、批量添加好友、自动回复等特殊功能。那这种外挂软件是否违法?最高法发布互联 十大典型案例,其中“ 络软件插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囊括在内,被告开发、宣传、销售的微信外挂软件的特殊功能对微信数据安全及用户的使用体验都有不良影响,最终被告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500万元。
【基本案情】
腾讯科技公司是“微信”软件著作权人,与腾讯系统公司共同提供“微信”即时通信服务。微源码公司、商圈公司等开发、运营“数据精灵”软件,使用该软件并配合提供的特定微信版软件,在手机终端上增加正版微信软件原本没有的“定点暴力加粉”等十三项特殊功能。腾讯科技公司、腾讯系统公司起诉请求判令微源码公司、商圈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支出人民币10万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数据精灵”软件强行改变并增加功能,其高频次、大范围、自动发送、与不特定用户人群交互信息的功能特征,除了破坏微信的 交生态环境外,还会引发服务器过载、信息内容不安全等风险,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产生不良影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微源码公司、商圈公司停止侵害、连带赔偿损失500万元。
【典型意义】
【专家点评】
用户安装插件改变计算机程序的原有功能从而影响程序经营者的利益,是引发不正当竞争诉讼的典型事由。在这类案件中,经营者在授权用户使用自己的软件程序时,通常会通过许可协议或技术措施限制用户安装第三方插件。有时候,此类许可协议或技术措施的限制可能过度损害用户权益,从而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知识产权法或合同法,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在此基础上,第三方提供插件,帮助用户修改并完善软件功能,未必构成不正当竞争,甚至还应得到鼓励。但在另外一些时候,这些协议或技术措施限制可能有助于保护程序经营者、用户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提升用户共同体的体验,维持正常的 会秩序,因此是合理和正当的。这时,第三方提供软件插件,帮助用户突破这一限制,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判决的法律意义在于,为判断软件插件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相对清晰和完整的分析框架。即在个案中,人民法院应综合四个方面因素来判断:(1)双方是否存在竞争关系;(2)被告行为是否妨碍、破坏了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 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3)被告是否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被告是否有违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以及商业道德。这一分析框架能够为未来人民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提供明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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