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双软评估的申 指南(含软件企业评估和软件产品评估)

中申咨询的业务范围覆盖江浙沪!除了上海市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双软评估,江苏省和浙江省的高企和双软也可以全包代理哦!在上一篇文章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江苏省双软评估的申 指南,那么浙江省双软评估的政策是怎么样的呢?一起继续看下去吧!

浙江省软件企业评估指南

一、申 好处

第1、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评估范围和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2.符合《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02-2017)中的软件企业要求,其中包括:

(1)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至少1件拥有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或原工信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5)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三、评估时间

软件企业评估每月20日各受理一批。每年6月20日前上年度已通过评估的企业需参加年审。

浙江省软件产品评估指南

一、申 好处

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即征即退增值税款。

二、评估范围和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的企业。

2、软件产品符合《软件产品评估标准》(T/SIA003-2019)中的要求。

三、评估流程

软件产品评估每月20日受理一批。

1、材料准备

2、 上申

申请企业登录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管理平台,填写软件产品评估申请。

3、提交书面材料及交费

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协会,并交纳评估费用。

4、协会受理

5、中软协公告

对已受理通过的软件产品评估名单上传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制证发证

公告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证发证。

四、申 时间

每月5 为当月受理截止时间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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