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 指南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创新,积极推动创新软件产品市场化应用,有效发挥软件产品赋能赋智效应,助力推动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拟面向全省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 认定工作,现依据《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就申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 条件

(一)申 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征信记录良好。

2.具有较强的软件产品研发能力,良好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支撑。

3.已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注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系统并按时填 数据(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企业除外)。企业注册登录及数据填 事宜请与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接。

(二)申 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技术水平先进。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打破市场垄断;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被列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示范项目;或基于鲲鹏、龙芯、飞腾、麒麟、统信等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且通过相应兼容性测试。产品申 时应提供由科技部或教育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 告。

 

3.性能质量可靠。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MA)认定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软件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检测 告须盖有“CMA”或“CNAS”专用标识。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后的累计销售(服务)金额100万元(含)以上。

5.申 产品应为市场首次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 的软件产品,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二、产品申 范围

河南省2021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申 范围如下:

1.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套件等基础软件;

2.工业设计仿真、生产控制、工控安全、工业APP等工业软件;

3.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电子政务、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大型行业应用软件;

4.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 、工业互联 、区块链等新兴平台软件;

5.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撑软件、应用软件等嵌入式软件;

6.信息安全产品软件;

7.工具、测试等支撑类软件。

企业研制开发的自用软件和用户定制的非通用软件不属于申 认定范围。

三、申 认定程序

(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 ,填写《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 书》(见附件1,编制目录,纸质胶装3份,PDF电子版1份),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

(三)专家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成立专家组,对各地推荐产品申 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形成专家组意见。

(四)产品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根据专家组意见,择优确定《河南省2021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 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发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河南省2021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向申 单位颁发证书。

四、政策支持

经认定的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应用推广,并依据《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企〔2021〕62 )享受后期配套奖补支持。

五、其他事项

(一)申 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 、填写产品申 书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 过程中存在填 虚假材料数据、伪造项目成果和证明材料、提供虚假销售(服务)合同发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产品申 资格,且企业三年内不得再行申 河南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同时依法追究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源自用户投稿,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上一篇 2021年11月20日
下一篇 2021年11月2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