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郎《西海情歌》案宣判,赔了25万后,败方这首歌再也不能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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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刀郎想表达的意思就是:你唱我的歌成名,反过来还要把自己翻唱的歌收费,做得确实有点过分了。

众所周知,作为2000年左右最火的歌手之一,刀郎所代表的歌曲风格,虽然受到了很多同行的质疑,但他的经典歌曲在民间的流传度确实很广泛,从《2002年的第一场雪》、《冲动的惩罚》、到《披着羊皮的狼》,刀郎早年间成名发行的每一首歌在国内都很火爆。

所以很多 友们也有些疑惑,明明这么多年里,刀郎的歌曲被别人翻唱过无数次,为什么只有降央卓玛被告上了法庭呢?其实根本原因在于,在翻唱刀郎作品的人中,降央卓玛的影响力最大也是最明显将其作品用在商业性质上的人,这就像汪峰当年只禁止旭日阳刚再唱《春天里》是一样的

2021年4月27日,刀郎状告降央卓玛案迎来了最终宣判,判决结果为刀郎胜诉,降央卓玛将承担并赔偿所有的侵权责任,不仅所演唱的付费歌曲要下架,而且还要赔偿刀郎25万元的损失

到目前为止,在 易云音乐等软件平台上,降央卓玛版本的《西海情歌》已经被下架。

不知道在座的各位对于这件事情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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